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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庸俗爱情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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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朋友的推荐下看了洪晃的Blog。其实自从看了她写的自传《我的非正常生活》,就开始喜欢她充满了京味调侃的幽默。想起几年前在杂志上看到的关于她和男友的一篇文章。据说她的男友是“一个个性独特、不追名逐利的艺术家”,记得当时她说喜欢他不功利,注重生活的状态而不是形式,而她如同纵容孩子一样的由他随心所欲,两个人在她的大房子里过得其乐融融。当初看了之后,不由得掩卷长叹:这样聪敏豁达的女子遭遇爱情时竟然也是寻常小女儿心态,提到那个他,眉梢眼角掩不住地幸福春意,眼里心头只得一人。原来普天下的女子陷入爱里都是一般----“她见了他,头变得低低的,低到尘埃里,但她的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爱情流传的几千年来,见异思迁俯首皆是,忠贞不渝的故事在每个城市也都有流传。无论怎样曲折离奇惊心动魄的爱情,都不外乎是一个爱上另一个或是两人同时坠入爱河的模式。这样反反复复数千载,早已沦为俗事。奈何精神与物质从来都不能独善其身,家事背景、身份地位、财富利益、品貌才学等等错综关联的掩映之下,原本通俗的爱情愈加物化了。

    爱虽流于浊世,却始终深植于人心,不老不死,越是为红尘万丈迷惘,越是无忌的盛放。真的爱上,还是抛下了预先设想的种种标准,顾不得门第成见与至爱亲朋的意见相左。从众星捧月的空谷幽兰沦为凡尘俗世里的庸庸大众,就只为那一人,只为与其相爱相守。原来宝玉的珍珠鱼目论从来不是空穴来风,转化过程却要自己心甘情愿。如“痞女”洪晃者尚不能免俗,何况我辈?

    这样说来,爱情的确是一件俗事,却又让我们如飞蛾扑火般的甘之如饴。艺术源于平凡,大俗即是大雅。一切的一切又有什么分别?

    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我不是我,你也不再是你。
№0 ☆☆☆玲玲 2006-03-12 10:08:04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http://lindasun.blogbus.com
№1 ☆☆☆玲玲2006-03-12 10:12:0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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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贴
№2 ☆☆☆抱抱~~~2006-03-12 13:11:4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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