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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席娟的败笔!!!!!!!!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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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个人觉得席娟的小说大部分都很好,但有一本令人很失望,《璎束的情人》,王竟尧是坏,但总觉得男主角再坏也没关系,但何怜幽就让人无法接受了,一个女人,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没有热情就太不讨人喜欢了。而且这部小说不仅女主角失败,连情节也让人不敢恭维,男女主角年龄相差太大,女主角又太小(才17岁),这也就算了。连他们的女儿也不能幸免,还把好好的一个叶问昕给糟蹋了,竟然对一个婴儿说“我的女人”这感情来得也太怪了吧!大家觉得呢?
№0 ☆☆☆c&y 2002-12-06 13:06:08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有点同意。
我有一个5个月大的女儿,知道对小BB说什么“女人”实在是说不出口,除非你是在开玩笑。象叶问昕那样郑重其事还真不容易做到。
№1 ☆☆☆tailia2002-12-06 13:24:4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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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绢的败笔多了,不用那么多叹号加强语气。
№2 ☆☆☆COCO2002-12-06 14:02:4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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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席家女是该封笔收山了。
№3 ☆☆☆游儿2002-12-06 14:34:3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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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封笔的多了,一时半刻还轮不到席绢。
№4 ☆☆☆coco2002-12-06 14:56:2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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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萝卜青菜各有所爱,用不着说那么绝。
我就挺喜欢《罂粟的情人》的,何怜幽是冷了些,但她毕竟还是爱王竞尧的,而且两人最后不也同生共死,生死相许了吗?(在《爱我不必太痴心》提到),不能要求每个人都热情如火吧?没有她这样的性格也就没有这个与众不同的故事了。
还有为什么“总觉得男主角再坏也没关系”???
那我们女同胞们也未免太可怜了吧!
№5 ☆☆☆Lynn2002-12-06 15:29:4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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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席绢,虽然她的书不是本本精品,但比起别人来已经好很多了!
   论封笔还论不到她。
№6 ☆☆☆幻樱2002-12-06 15:52:0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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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两位!一直都很喜欢席绢,喜欢她的风格,她的故事。要封笔的话绝对轮不到她。
№7 ☆☆☆KK2002-12-06 19:59:0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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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觉得她原来的那些东东写得还好啦,《罂粟的情人》是我几年前就看过了,“败笔”还谈不上吧,感觉还值得一看,结尾夸张了一些但较之现在的《记得当时年纪小》还是味道足多了
№8 ☆☆☆窦蔻2002-12-06 19:59:2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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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上面的楼主啊。她的书比起现在那么多人还算不错的啦。。
她封笔就没什么值得看的作家了。。
№9 ☆☆☆yoyo2002-12-07 00:00:1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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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Lynn的说法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对爱情也有不同的表示方法的
以一般的标准论,何怜幽真的是有很多不可取之处,瞧,又不自立又不会赚钱,太过于冷淡,但也真的有些女人生来就该被人呵护的。不同的性格当然也会有不同的命运,何怜幽很幸运,这好像不应该成为批判她的理由吧。总的说来还是挺喜欢她的。
№10 ☆☆☆SeaLavende2002-12-07 01:32:1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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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性格的话,何怜幽的确好像有点低能,试问一个没有好奇心的人--住在一个房子里好长时间从不知道房子的结构?!晕倒--想不出她平时在房间里自己做什么,难道天天数手指头!但是说到配男主角倒也合适。王竞尧本也是个霸道的人,不可能允许情妇太过活泼,或是天真烂漫吧。而且他成天不回家,正适合这种什么都不管不问的情妇,要是真来个计较的,恐怕他们两个也长不了。
№11 ☆☆☆香儿2002-12-07 06:09:0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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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罂粟的情人》出版于1995年7月——也就是差不多七年半以前。
作为她的老读者,我至今仍记得初读这本书时是怎样的震撼,深为书中的灵秀清隽之气、深为席绢标新立异、匠心独具的创作力所折服。我甚至买了正版书收藏。
只是,七、八年过去了,这一类书早被其它作者仿俗了、仿滥了,也仿绝了。而作为开山鼻祖的《罂粟的情人》竟被人如此嫌弃,我心中之痛,实难以言语形容!!!
我不明白:
王竞尧的性格怎是一个“坏”字就能形容的?他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他视名利为浮云、视钱财如粪土;他不将天下人放在眼里,也不将任何人放在心上,却在第一次见到何怜幽就昭告部下,他将以他的生命来守护何怜幽;为了守住心爱女子身上那一抹清灵之气,他深谋远虑、步步为营、机关算尽……如此深沉炽烈的感情怎能不令人感动?如此任情任性的男子,又岂是一个“坏”字所能概括的????
我也不明白:
俗语说“一样米养百样人”,世人女子的性情形态何止千百种,难道只有热情、温顺、可爱、解语花般的入世型女子才配谈情说爱、才配当女主角?难道像何怜幽这样艳极、清极、秀极的出世型女子就不配得到真爱?须知世上有“冷艳”二字,我以为只有何怜幽这样的女子才真正配得上这两个字。
其实,何怜幽超然物外,睥睨世事,灵蕴满身而不染丝毫尘俗之气,隐然有佛边天女的意味。这样的女子,何尝不是女子中的极品?这样的女子自该有她自己独特的爱的模式,难道只有悲悲喜喜、一波三折爱情才叫爱情?爱情,果真是如此地千篇一律吗?
我同样不明白:
真正的爱情不该是心与心的碰撞、魂与魂的交流吗?为什么要把年龄的差距看得如此之重?难道只有年龄相仿、岁数相若的人之间才能产生爱吗?爱情,果真是如此地浅薄吗?
再来看王竞尧与何怜幽之间的感情:他们两人一热一冷、一动一静、一暗一明、一浊一清;一个是风一般的人,一个有云一样的心;他有慧眼,所以只看她一眼就知道她是与他灵魂最契合的女人;她有明镜灵台般的心,所以也只有她不会被他如山、如海、天崩地裂般深沉狂猛的爱给压疯,只有她能给他幸福。这样的组合,难道不是绝到不能再绝的绝配???
至于叶问昕,王兑尧之所以找他来是因为王竞尧不允许任何人分走何怜幽的关爱和注意力——即使那个人是自己的女儿也不行——所以他找来了叶问昕代替怜幽照顾女儿。席绢若不安排这样的情节,那么王竞尧的狂和痴便不会这样挚烈,不会这样令人印象深刻。人物形象既打折扣,那么书的魅力也会降级。而至于叶问昕与小掬幽之间的感情,就当时前世的因缘吧!!
我承认,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偏好,都会喜欢或不喜欢某些类型的感情型态,这一点我也不例外。
但我们不能因为自己“不喜欢”,就断然否认这种情感型态的存在、否认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不是吗?
诸位大肆批评席绢的大侠,可能为小女子解惑????

另外,若席绢该封笔了,又有那些作者的书是值得一看的,可能为我推荐一、二???我静候佳音。
№12 ☆☆☆清秋时节2002-12-07 17:47:5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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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清秋时节竟然又是你!
我边看还在边想:到底是那位能说得如此深得吾心呢?
知己知己,果然是心有戚戚焉!!
你说的我好感动哦,我是很久没翻了,忘得七七八八的,只是记得《罂》是我认为的席绢作品中少数几个能称得上顶级的之一。
可是看你的点评让我的思绪一下子就回到了我过去看《罂》时的心情,真是…………,哎只恨自己嘴拙,空有满腔思绪无以言表。
一句话:“你的意见就是我的意见!”
全力支持绢子,支持清秋!(是不是太狗腿了,马屁精哦 *^_^* )
还有,清秋时节想和你谈谈关于席绢最好作品的问题。
我觉得绢子顶级作品有:《交错时光的爱恋》,《罂粟的情人》,《相思己是不曾闲 》,《抢来的新娘》,《点绛唇》,《花龙戏凤》
原因无他,全是因为所列书开创了该类型言情之先河,或是该类型书中的翘楚之作。
“交”是开创时光倒流前世今生之作,“罂”是情妇类,“相”是校园纯情类中我的最爱,“抢”是开创猛男绑架成女奴类,“点绛唇”是首创的“亚武侠”言情小说 ,“花”则是描写帝王皇上情爱中最合情理之作。
哎,绢子总是走在言情的前列,本本作品都力求创新,与众不同!
不知你最爱的是那些?
№13 ☆☆☆Lynn2002-12-07 21:11:3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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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二位,请留下邮箱,晋江给你们送新书,好书看!
№14 ☆☆☆nina2002-12-07 21:31:1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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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nn:
自从看完了你给我推荐的那几本关于天人、神鬼恋爱的书以后,我也一直视你为知己,所以我的看法能得到你的认同,我真的很开心、很开心!! *^_^*
我完全同意你所列的那些书是席绢的顶级作品,因为这些书真的是极有大家风范。
不过除了你所列的以外,我觉得《我就是赖你,怎样》与《未曾相识》也十分不错。前者是天使拯救陷入泥泞中的孩子的最佳之作,后者是写失忆的最佳之作。在同类题材中,这两本书清新脱俗、不落窠臼,很是不凡。
还有以下这些是我非常喜欢的:《爱我不必太痴心》、《巧妇伴拙夫》、《纯属意外》、《这次来真的》、《逢魔时刻》、《嫁祸》、《轻掬你心》、《心有所属》、《极恶梅关系》、《记得当时年纪小》——哇~~~~~~~哇~~~~~~~~我已经尽量精简了,哪知还是列了这么多出来!!你喜欢这些吗?

此外,给上面批评席绢的那几位——
之所以写了那么一大篇去反驳你们,实因我太喜欢这本书,太喜欢这位作家,我不忍她们如此遭人诋毁(或是误解?),所以心有所感,不吐不快。
我认为,以席绢的才气,就算坐不上言情界第一把交椅,那么她至少也是天下第一勇士——有哪位作家能够像席绢那样善于求新、求变、那样善于开疆拓土、开辟题材的????
就我所看过的那些书而言,大多数作家的写作风格就算会有所变化,但终究难以脱出其惯有的特色。唯有席绢,她的书或轻松、或诙谐、或沉重,有时娓娓道来,有时低吟浅唱,有时一路咏叹……这样的作家,怎会有人认为她该封笔了?

nina:
我的邮箱是:lihuayu77@163.net
先谢谢你。^_^
№15 ☆☆☆清秋时节2002-12-08 04:24:1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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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绢的书集我家都有,我从小学五年级时就是个席绢迷了想不到吧!上头有几个书迷们评论着席绢小姐的那本《罂粟的情人》,我也插上嘴吧!!
那本小说够劲有味道!男主角跟女主角的性格差很多,但仍然可以相互协调,相互迁让,虽然说王竞尧是霸道了点,但是因为何怜幽太柔弱了,这一刚一柔配合的不错喔!!!!
谁说席绢小姐要封笔???不要吧她要是封了笔我会伤心死的,虽然她最近没有什么新书,但是我还是很期待,所谓欲速则不达,席绢小姐有可能是在酝酿着好品!!!
№16 ☆☆☆黑人2002-12-08 10:56:4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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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秋:
你说《未曾相识》是写失忆的上佳之作,十分赞同。《别让相思染上身》也是写失忆的,虽也不错,但不及《未》,可能绢子更善于从女性的角度来描写情绪,温情自然又缠绵悱恻。
我还想再加上《爱你的十个理由》和《城堡里没有公主》,是我个人感觉很好的两本,虽然喜欢的人好象不多。都是那种淡淡的却越嚼越有味道,里面的感情都如涓涓溪水,一种细水常流的深情。故事娓娓道来,十分耐看,清新淡雅,溶入我心。
其余你提的那些我都喜欢,唯有一本《纯属意外》感觉平平。
实在是受不了席绢写的小孩,各个或聪明绝顶似天才,或可爱非凡似天使,或深谙世事犹如成年,或乖巧伶俐善解人意,或知识丰富独立自主,再怎么差的也都有自个的想法主意 …………唉,就是那种无论是谁家生了这样的孩子都必是欢天喜地,他日必成龙成凤、呼风唤雨之社会精英、人中龙凤是也!
刚开始看到绢子描写的小孩,我也是喜欢不已,羡慕不已,回想自己当年真是汗颜,整个一傻瓜屁小孩儿外加什么都不懂的。看得太多后,就不免纳闷:绢子是不是没接触过小孩啊?到不是我对小孩多有了解,但总觉得象她写的那类真的是不多见,太出色了,各个都不象是小孩,没了孩子的本色。可能是我能接受言情中的男女主角是非凡的、出色的,但很难接受孩子也是那样(难道真的是基因决定命运?)
终于,终于我看到了《记得当时年纪小》,里面的小孩有贪吃爱哭,有胆小怕事的,也有调皮捣蛋的,虽然很搞笑,但都是小孩真性情的表现,并不是刻意营造的。是绢子回忆自己小时候的书吧,不好意思把自己也写成了天才。:)
对了绢子到底是老几呀?老二,还是老三?应该是中间的哪个吧。
nina:
我的 E 是:lynnding@163.net
谢谢了,期待新书好书。
№17 ☆☆☆Lynn2002-12-08 11:01: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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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看来楼上(我说的是最上面的那几位同胞)的言论,已经激起我们的强烈愤慨了。
一句话,论现在的言情小说作家,要封笔退出的,绝对轮不到席绢头上,排在前面的都有N个了,:)
《罂粟的情人》和《抢来的新娘》算是席绢作品中两个比较另类的风格,可能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吧。但是就我的观点来说,我十分喜欢,记得当年还买下两本正版小说来收藏。
№18 ☆☆☆机器猫妹妹2002-12-08 11:38:4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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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秋时节,我很赞同你。席绢可以说是带领我进入言情小说世界,第一次接触这类小说,我看的第一本是她的《今生只为你》,很清新,男女主角我都很喜欢,后来一直看她的小说,记得看《罂粟的情人》是我是蹲在书店看的,整本书给我的感觉是很震撼,后来看完了,我还跑到书店重温了几次,当时我觉得自己疯了,竟然为了一本书而这样做,但在她的众多小说中,只有这本让我如此疯狂,知道自己珍藏了这本书,我现在一直很期待她的新作,《妹妹》让我了了心愿,关于孟红歌也耿介桓的后续发展,其实她一直在创新,也许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些让我们不太满意的作品,但我很佩服她所作的努力,我更期待她的新作。
另外说要席绢封笔的人,你可以举出一个你篇篇作品都满意的作家的名字吗?
№19 ☆☆☆陈水-欠扁2002-12-08 14:07:2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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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nn:
《爱你的十个理由》和《城堡里没有公主》我也很喜欢,之所以没有列举出来是因为我已列了太多了,再写下去就要把席姑娘的书列完了,所以……呵呵,我可是克制了又克制才只列出了那几本的喔!!!*^_^*
《纯属意外》一书源于“九月堕胎潮”(学生暑假是偷吃禁果有了孩子,只好在九月开学时堕胎),我觉得书中寄托了她对她的读者——特别是学生读者的期望、愿望,我被席姑娘的这份心意感动,所以对这本书也就特别有好感。
其实我觉得席姑娘的许多书都寄托了她对读者、对社会的某些愿望和劝诫,也有一些书表达了她自己的一些观点、理想以及她对人生的思索。这一点,是我喜欢她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觉得席姑娘之所以会写出那些孩子,是因为她最心疼这样的孩子,这只是一个理想(或者应该说是一个美好的愿望),相信席姑娘自己也认为这样的小孩难在现实生活中找到。
我猜《记得当时年纪小》中的内容都是真实的,应该是席绢借出版社的企划,写这一本书以纪念她已逝的父亲。——书中的那个爸爸真的很令人感动呢!!
我猜绢子是“爱趴趴走”的那一个,不过那一段没有提这个爱幻想的小孩是老几,所以我只好根据“吉它挽歌”和“去给太阳晒就好”两段来判断绢子排行第二——但我不能肯定…… *~_~*
另:席绢书中的小孩胜在乖巧、懂事、惹人心疼,这还比较容易在生活中找到原型;而古灵书中的小孩也是天才,但就天才太不真实,极难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了——一对双胞胎在13岁时就分别拿到了三个(是各三个、总共六个喔!)麻省和哈佛的博士学位,世上有这样的天才吗?我相信绝对没有!!!
不过无所谓,虽然非常的不真实,但我还是喜欢古灵的书。哈哈!!!
№20 ☆☆☆清秋时节2002-12-08 14:39:1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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