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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小的拍一下花都开好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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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看完,必须说妖的文字和叙事的条例性比以前进步了很多很多。尤其故事的前半部分,七七和华北两个人的故事,非常的有吸引力,残酷中还有温馨,非常有生活感。但是到后半部分,出场人物多了,就可以感觉到作者更多的是注重讲故事了,人物,故事情节都在,但是缺少了前半部分所具有的某种扣人心弦,动人心魄的东西。

尤其后面两章,明显感觉到后力不济,情节大幅度条跃,很多转折点都没有把握好,给人一种赶的感觉,记得当时写的时候,是很短的时间内结束的,这大概就是原因吧。还有一些东西,个人感觉没必要太过详细的,比如一个菜怎么做,或者政府对某人的处理,感觉就象是从菜谱和文件中抄下来的,当然可以说是具有很好的真实感,可是对于情节的推动以及帮助读者理解故事没有更好的帮助,反而显得繁琐。

另外要说的,妖的描述语言是绝妙的,如果人物不说话,那么文章水准可以保证,但是人物开口说话的话,就会发现不管什么经历,什么教育程度,什么身份,什么年纪的人说出来的话,都是一个调子的。这个问题在七七和华北身上尤其明显。

还有一点,是情节和人物的控制。如果作者是要写一个众生相的话,这样的写法其实没有不妥,但是我个人的感觉,人物和情节还可以在紧凑一点。现在一时还说不大清楚,总是隐约觉得松散了些。

大概就是这些了。这是一片很不错的文,如果后面修改一下会更好。再次佩服妖的文字功底,你的文字说不上华丽,但是绝对够吸引,每一句单独拎出来都让人咀嚼良久,而且在这一篇里,句子的结构也清新了很多。恭喜,是一部很好的小说。

最后说说,因为是个人主观的东西,所以可能会有人不同意我的看法,妖你也别一味谦虚,有不同意见,不妨明白提出来讨论。我自己对于文章的要求,首先是就是要结构紧凑,全篇无一字废言,在这一点上可以说是苛刻,所以如果有说的不对的地方,请不要见怪。
№0 ☆☆☆青枚 2004-08-09 23:49:54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哈。首先笑一下,总算有人认为我的句子不算华丽了。长久以来,我都被人批评为,就是句子精致,没别的。哈哈。
 
恩,我所有的小说,优点和缺点都同样突出。这次我不谦虚都不行了。每一点都点到要害啊。痛死了。
 
1、关于做菜,我是要把它删除,删删删。而关于政府怎么处理某人,确实是我从爸爸的文件上抄的。被看出来了。:(
 
2、那次我和盈风对话,就有讲到她写文侧重对白,我是叙事。因为我也知道我不敢让人物说话,无论是哪个角色,其实都是一个人的独白。而且一点都不口语化。
 
3、最后两章,我写得仓促,过快地交代了众人去向,就草草收尾,该打!好在这只是个初稿,我还得再修改。
 
4、我所有的小说其实都是当散文写的啊。汗。我好象没有写长篇小说的工夫,只能写写散文,或者说,半部小说。。也许,我应该去写中篇。。痛哭。。。
 
我自己一向知道自己的缺点:
动不动就抒情。这在以前的小说里还明显些,这个相对好了一点儿。
拘泥于细节描写。显得琐碎,不够大气。
写心理。心理描写过重,会削弱故事性。
……当然,还有别的很多缺点,最重要的就是这三个。遗憾的是,每个小说里,我都只能尽量克服其中一个到两个。什么时候才能把它们都改掉,或者说,隐藏得谁都看不出来呢。5555。
只能希望慢慢来了,多看看书,看看那些人是什么写的。再就是不断修改,舍得删敢于添。
 
谢谢青瓜咯。等我把它再搁一段时间,推敲推敲,再来写修订版。
 
№1 ☆☆☆纯白2004-08-10 00:44:0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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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不让你谦虚,你就越谦虚,简直就是让出两边脸来让人抽,这让俺还怎么下手捏?
 
至于你说的那三个缺点,我倒不觉得是缺点。抒情是很多女写手的特点,有情可抒,是小说跟故事的区别所在,作者总要表达些东西,抒情是重要手段。描述细腻是个人风格,有人大气,有人细腻,没必要要求大家都大气,还是要跟整个故事的内容相符就好;写心理,我倒不觉得很严重,相反,心理要能写好,是非常不容易的。我个人最推崇四世同堂的心理戏,那里面大段大段心理描写,但是对于人物的勾画很有好处。
 
总的来说,俺是觉得,这些都属于个人风格,反正没有硬性指标非要怎么写才好,不妨按照自己的一贯风格写下去,勉强纠正,反倒不好。关键在于文章各个因素间的平衡,恰到好处是俺最近的体会,要写好文章,其实就是这四个字。
 
汗,半夜睡不着觉,在这里乱吐口水,妖你别管我……
№2 ☆☆☆青枚2004-08-10 01:09:4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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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来说,我提出的那几点,都是硬伤。。
恰到好处,多么难。。
 
我也在吐口水,哈哈。
№3 ☆☆☆纯白2004-08-10 01:28:3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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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青瓜是看银英闹得,啧啧。
№4 ☆☆☆何铁手2004-08-10 14:53:0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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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这几天又搬家,又回老家滴,事太多。花都开好了,还只看到半截子。
 
我也是喜欢前面。那么决绝的单纯,残酷的温暖。
№5 ☆☆☆小青2004-08-13 23:52:0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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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写得赶了。我也觉得。
№6 ☆☆☆无心2005-01-14 18:14: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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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手对高手
№7 ☆☆☆flicker2007-05-18 20:25:5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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