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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寂寞的滋味(第一次写,喜欢的话我就续)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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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他离开,到现在已经是一年了,整整一年。我本以为世上的任何事情都经不过时间的冲洗,也就是说,我认为用不了多久他就会成为我人生旅途中的一张旧照片,我可以象说起洗衣做菜一样说起他,清淡的就象窗前刚刮过的一阵风,无关痛痒,但我失败了,至少现在看来,我还没能做到。我还不敢轻易碰他,那象一个脆弱的玻瓶,装满的是一段幸福,以及幸福后永远的痛,我不能轻易碰他,稍微小小的震动,就会惊起里面沉睡的痛苦,它们就会象影子一样紧追着我,在我面前重演那些过去,那些过去...
    和他相遇是在一个普通的夏日里,日子普通的已经让我忘记了,大概这也证明了我与他的结果,在普通的日子里碰到的不普通的人,终究也会变的普通,不管曾经或是将要对我有什么影响,我们终究不会在一起,宿命,认了吧。但我仍记得那天天很晴,是夏日里少有的明朗的天,因为刚下过雨,天上飘着很好看的云,蓬松的,庸懒的,好象上好佳的充气糖。看了也有一种甜甜腻腻懒懒的感觉,在这种天气里最美妙的事情莫过与在公园里找一张长椅拿一本松松懒懒的书带一幅睡中的猫眯似的表情虚度上一个下午,谁说人生不能虚度那,如果这样的天气去做什么事都是不配的。正当我抱着将虚度虚度到底的态度时,他出现了,很普通的上场,没有聚光灯打在他的身上,没有音乐响起,他就象不经意一样走过来,然后礼貌的问能不能坐下,当我抬起头的时候,他的身后有一道彩虹,记的听人说过,当你看到在彩虹底下出来的人,那么他就可以带给你幸福,是吗?当时我沉浸在惊异中忘了回答,他也尴尬的站着,我意识到我的失态,连忙让座,天,我的心全沉浸在刚才幸福的预兆里,我终于懂了什么叫一见钟情,就在上一秒我还在想怎么会有人因为一只车上下来的女人的脚而追随到万水千山走遍,而这一秒我已经被一个彩虹下的轮廓所迷惑,正象王菲唱的那样,这一刻我放下矜持,任凭自己幻想一切关于我和你。
    慢慢静下来才开始细看他的脸,不是那么帅,是一种过时的英俊,深蓝的T恤,纯白的长裤,深蓝配纯白,很乖的搭配,手里拿的是本英语书,看看我手中的垃圾小说,我真恨自己怎么没带一本正经的书出来。正当我偷偷瞄着他的时候,他似乎感觉到什么,微微一抬头,对着我轻轻一笑,我急忙调整表情,还他一个笑,我象那是我最美的一个笑吧,气质倾巢而出,就这样我们聊上了,具体的细节居然被我忘了,我曾经拼命的想,但就是想不起来了,也许这也是上天的安排,让他一开始就以无关紧要的身份出现,可既然这样,为什么不在他头顶上标个箭头来警告我远离他那?总之,邂逅在美丽的天气后,我们开始了每对情侣一样老掉牙的生活。约会,咖啡,公园,电影院,深夜,小巷,牵手.....这么容易得到的爱,让我有时会怀疑,怀疑时间还在那个下午,我是在做一个美丽虚幻的梦,太容易的相恋,是不是注定不能长久的那?
    
№0 ☆☆☆堕落天使 2003-06-28 21:49:13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太容易的相恋,是不是注定不能长久的那?
这句应该用叹号……真理!
№1 ☆☆☆莫染尘2003-06-28 22:50:4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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