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动漫大家谈
主题:当网球王子们遭遇被求婚~~~~~~~~~ [21]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当网球王子们遭遇被求婚---------------------------
(为什么不是他们向别人求婚???汗~~~~~~他们可是王子啊,那能向人求婚呢,所以^^^^^^^^不要扁我----)
手冢篇
女说:“部长,我……我--------”(还在害羞中——)
手冢:“罚跑操场二十圈。”
女:已经晕了——

不二篇
女说:“我喜欢你,请跟我结婚!”(终于鼓起勇气——)
不二:“我也是啊——”一直微笑,以至没有下文——
女的继续晕倒……

大石篇
女说:“大石学长,不如我们结婚吧!”
大石:“啊?结婚?惨了,我还没有准备呢,结婚像还没照,宾客名单还没列出来,房子还没起好啊,孩子叫什么名字啊…………”(你也太紧张了吧???)
女说:“算了……”

菊丸篇
女说:“是时候结婚了!”
菊丸:“YEAR!TEAR!!结婚而已,你看我不管横着结还是竖着结,或者是斜着结,都是那么容易,完全没问题的————”
女说:“你不用把动作做出来吧???”

乾篇
女说:“请跟我结婚,学长!”
乾:“综合以前所收集到的数据,你喜欢我的程度跟我喜欢你的程度是一样的,但没理由是你向我求婚,因为到目前为止数据还不能给我解释,等我研究完我再答复你好了。”
女:“好————”(除了这个,她想不出该怎样答???)

海堂篇
女说:“你愿意跟我结婚吗?”
海堂:“丝~~~~丝~~~~~”
女:“当我没说过!!”

桃成篇
女说:“我们结婚好吗?”
桃成:“那你会煮饭给我吃吗?”眼中只有食物。
女:“当然,会……会的。”

河村篇
女说:“你愿意让我和你一起做寿司吗?(拜托,直接一点吧!)
河村:“店里正缺一位师傅,太好了,burning come on ,让我们一起为寿司燃烧吧!!”
女的在吐血中——

越前龙马篇
女说:“我想跟你结婚,好吗?请答应我!”
龙马:“ma da ma da de na (你还差得远呢)
女的无语。


№0 ☆☆☆幻湖 2005-01-25 01:17:39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他们结婚?谁敢要阿?!!
№1 ☆☆☆2005-01-28 10:48:5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me
№2 ☆☆☆pikaqu2005-01-28 12:15:4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ME TOO
№3 ☆☆☆yvonne2005-01-28 12:52:0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好可怕的同人女!!!!@!!
№5 ☆☆☆幻湖2005-01-28 14:27:32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楼主大大,偶能转吗???
№6 ☆☆☆晴 天2005-01-31 17:18:4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怎么可以把我们可爱的王子给别的女人!
№7 ☆☆☆小小艾2005-02-01 10:37:3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楼上的楼上,你已经转了吧?我看到了
吐血,我不行了******
№8 ☆☆☆幻湖2005-02-01 13:12:0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呐呐,英二是不二的喵~~~~~
№9 ☆☆☆菊丸喵喵2005-02-02 16:59:3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不要、不要!!!!!部长不可以结婚
№10 ☆☆☆影子2005-02-03 09:24:36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可怕的女人们,现在我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写AF等人的同人了,原来石这个理由啊!呵呵!
№11 ☆☆☆yy19802005-04-09 15:53:4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部长是我的,谁跟我抢,我就砍谁!!!!
№12 ☆☆☆板栗2005-04-09 22:58:48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部长是我的!你来砍我呀!!哈哈~~~~~~
№13 ☆☆☆112005-07-12 12:42:3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pia飞~~~~~~~~~·
 
部长是不二的==
 
龙马少爷是偶的
№14 ☆☆☆龙马命2005-07-12 19:11:1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不二是我的,谁都不可以抢,不然我要他自杀,嘿嘿!!!
№15 ☆☆☆爱上林峰2005-07-12 20:34:2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楼上的山峰
好恐怖
你不要独占欲这么强啊
这样是不对滴,不道德滴~~
№16 ☆☆☆avol2005-07-12 21:31:28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那部长是我的,不二拿去吧,随便!!!!
№17 ☆☆☆板栗2005-07-13 21:46:2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那部长是我的,不二拿去吧,随便!!!!  
  
☆☆☆板栗于2005-07-13 21:46:25留言☆☆☆ 
和女王抢部长,你还MADE MADE....
№18 ☆☆☆2K党教育部长2005-07-13 22:39:2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哼,女王我才不怕呢,还是不二比较腹黑= =
MA DA MA DA DA NE
小心我写一个其他学校的王子版本,哈哈
№19 ☆☆☆板栗2005-07-14 11:38:0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呵,他们不用结婚了
№20 ☆☆☆琉璃鱼2005-07-14 11:53:4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登入后查看更多回贴

回复此贴子

名字:
选择图案:
内容:
(注意:一次最多可提交3000字,且一次最多可提交三张尺寸在1024*1024范围内的图片,超出部分请分次提交!)
图片链接:
(贴图规则)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