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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白梅香,十字伤——纪念永远的巴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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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缕白梅香,永远的,在那个山谷静静地飘荡;逝去的巴,在无尽的回忆里,依然美丽,一如那一夜雨落纷飞的白梅花瓣……

    酒馆里,他们邂逅。巴苍白的脸上掩不住的清丽,与哀伤,而剑心的脸上,滴落着另一个男人的绝望。一瞥之间,他们的表情仍是淡然,心里,却已经印下了什么。
    那时的巴,已经知道剑心是夺走自己幸福的仇敌,而剑心,却一无所知。

    他们再度相逢,谁也不曾料想到是这样惊心动魄的场面。
   “你……真的……能换来血雨腥风呢……”
    素白的衣裾染上了崩离的鲜血;而同样沾染着仍然温热的鲜血的面庞,却没有一丝的惊恐。只有冷然的话语,开启了两人的故事。
    经历了无数刀光剑影的战争仍然可以面无惧色的少年,手中的刀,落了地。
    也许爱情的故事中,没有比这更不浪漫的开端,但是,也没有比这更加浪漫的开端。
    但是,夜雨中飘落了一地的白梅香,已暗示了悲伤的结局。

    小小的村庄,安静的两人,平静的生活。手拿斧头而不是刀剑的剑心,静静的劈着柴,背后的夕阳,似乎已经将过往抹去;巴也真的如同温柔的小妻子,在炉灶旁等待着熟悉身影的出现。
不用言语,心的距离却在默默的拉近。一直到风雪中,剑心对巴说,我拉着你,我不会放开你,一句话承诺了永远。于是有了夜晚在炉畔依偎着取暖的二人,微薄如体温的幸福,浅浅淡淡。从来剑不离手的剑心,对人极度缺乏安全和信任感的剑心,
   “我是不会笑的女子。”
    “我会保护你的,我会给你幸福。”
    巴唯一的一次微笑,因为这句话而绽放;百转千折的心中,也听到了幸福敲门的声音。

    然而真相终究是要面对的,小小的幸福,终究也还是碎了。
    剑心的视线,已经迷蒙,脚步,已经踉跄;然而要守护巴的信念,促使他挥出那一剑。曾经,他挥剑是为了杀人;第一次,他挥剑为了捍卫自己的幸福,为了守护自己最心爱的人。
    但是倒在他剑下的,正是他最心爱的人。
    看到巴提起最后的力气,说出“夫君,对不起……”用颤抖的手,在剑心的脸上划下了十字伤。那一刻,剑心的哀鸣直直的撞进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忽然间痛彻心扉,呼吸都被泪水哽咽。转过头去,再不忍看那对本应相属的爱人。
    “这个曾经夺走我幸福的人,却给了我又一次的幸福,但是,再见了,我的第二个至爱的人。”
    
    总有人喜欢将薰和巴拿来比较,然而比起巴,至少薰要幸福的多了。
    需要有多少的勇气,才可以面对内心的纠缠?可知爱上一个曾经夺走自己幸福的人,要经历多少的挣扎?讽刺吧,明明怀着仇恨的心去接近一个没有心而杀人如麻的刽子手,却被他单纯善良的本性融化;曾经被他夺去了幸福,但是却带来了更多的温柔;爱上本应该恨的人,却感到无比的幸福。巴就是被这样的情感撕扯着,被内疚的情绪折磨着。不能再多说什么,对这样的巴,只有难言的心痛。

    巴,或许是比古清十郎后第一个对剑心有着重大影响的人。没有巴,薰遇到的不会是现在的剑心;没有巴,剑心或许仍然是那个缺少安全感的剑心;没有巴,剑心或许并不知道在这世上有值得自己去守护的人——这也是比古清十郎希望剑心能够体会的。而最重要的,是巴临终前在剑心脸上划下的那一刀,才有今天的十字伤。曾经不明白,为什么巴要在剑心的脸上留下伤痕?是不是希望剑心因这道不可磨去的伤痕而永远的将巴记在心里?但最终懂了,巴不希望剑心继续背着十字架。清里的剑留下的伤痕,是被夺去幸福的怨恨,不肯停息的流着血如同哭泣。而巴的一刀,终于将剑心从十字架上释放了下来,是对剑心的救赎。从此,剑心不必再背负清里的怨念,巴也不必再承受心中的愧疚,他们都得到了解脱与宽恕。浪客的剑复活了,为了拯救更多的剑心和巴,也为了拯救时代而再度出鞘。

    看到星霜篇中,剑心脸上的十字伤变得浅淡,忽然觉得心酸。为了成全剑心和薰的幸福,难道真的需要彻底埋葬和巴的过往,难道过去的一切对剑心不再有意义。在漫画中,看到剑心对着巴的坟墓面无表情地说出“谢谢,对不起,再见”转身而去的时候,几乎不能原谅剑心,为什么可以如此的将用生命宽恕了他的巴这样抛在身后。而在他身后,冰冷的坟墓里,静静睡着的巴,不知道又是什么心情。

    雨夜的沉默的白梅香,依然静静的徘徊着,挥之不去。只是,那个轻灵如白梅的女子,永远的不会再绽放她的微笑。
№0 ☆☆☆朝颜 2003-10-01 02:15:18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发现有一段贴错了,贴成一稿的版本了,抱歉:)
 
    小小的村庄,安静的两人,平静的生活。手拿斧头而不是刀剑的剑心,静静的劈着柴,背后的夕阳,似乎已经将过往抹去;巴也真的如同温柔的小妻子,在炉灶旁等待着熟悉身影的出现。
   不用言语,心的距离却在默默的拉近。一直到风雪中,剑心对巴说,我拉着你,我不会放开你,一句话承诺了永远。于是有了夜晚在炉畔依偎着取暖的二人,微薄如体温的幸福,浅浅淡淡。从来剑不离手的剑心,对人极度缺乏安全和信任感的剑心,终于放下了防卫的面具。
   “我是不会笑的女子。”
    “我会保护你的,我会给你幸福。”
    巴唯一的一次微笑,因为这句话而绽放;百转千折的心中,再次听到了幸福敲门的声音。
№1 ☆☆☆朝颜2003-10-01 02:28:1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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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掀起血雨腥风的不知道是谁呢?
呵呵,巴与薰之争……恐怕是没有完结了……
不过私心里,偶倒是喜欢薰呢,敢爱敢恨。
№2 ☆☆☆wenwen2003-10-01 12:33:5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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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有拿薰和巴来比较么?嗯?死文又在拆我的台的说。
不过,在偶心里是没有人可以和偶的巴小姐比的,
所以,根本就不比,哦呵呵~~~~~
№3 ☆☆☆朝颜2003-10-01 12:46:0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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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也是我永远的巴呀,
为什么死去的是巴……
№4 ☆☆☆微笑2003-10-01 14:06:2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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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巴小姐的支持者……
我不喜欢薰那样,没心没肺的,
同好的成立一个倒薰派吧,呵呵~~~~
№5 ☆☆☆贫穷2003-10-01 20:57:1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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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称赞一句,好文!
№6 ☆☆☆贫穷2003-10-01 20:57:4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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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楼上的,不过我也不至于反对薰就是了,
毕竟在不同的时期,她们两个对于剑心都有不同但是却重要的意义。
№7 ☆☆☆微笑2003-10-01 23:57:4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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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薰派?没有这个必要啦?
我对薰……没什么感觉呢……
呵呵,不敢掀起血雨腥风呢:)
№8 ☆☆☆朝颜2003-10-02 00:25:2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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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来up一下~~~~
№9 ☆☆☆朝颜2003-10-02 02:55:2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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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巴,還會有今天的劍心嗎?
我想答案是否定的,而劍心如果在和巴相遇之前遇見薰,
未必最后就和薰能在一起,就能有幸福的人生.
對于劍心來說,巴是比生命還重要的人.
№10 ☆☆☆宛妍2003-10-02 13:28:2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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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巴和剑心都是心里有很深伤痕的那种人,他们两个在一起,好像是背负了对巴前未婚夫的背弃,所以两人在一起,也不会幸福。而薰就不一样了,永远是那么单纯有活力,而剑心最需要的女人就是这样子的女人了。
№11 ☆☆☆在水一方2003-10-03 06:40:3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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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同意楼上的。剑心和巴如果真的在一起了,心里的伤痛还是无法消除的。虽然我也很喜欢巴。。。55555555两人在一起时好美啊!
呵呵,不知道为什么,有点联想到kikyo和gagome了。。。
№12 ☆☆☆emma2003-10-03 12:11:0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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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巴比起前未婚夫,她更爱剑心。
因为不知大家注意了没,一段背景音乐,其中有一个画面就是剑心非常孤独的拿着剑环膝而坐,而巴以幽灵的身分从背后温柔的抱住她,配上那音乐,挺感人。
这表示,巴她死后,灵魂还是选择了呆在剑心的身边。
№13 ☆☆☆在水一方2003-10-03 13:51:5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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桔梗和巴根本不是一种人,或许三人行的形式有点像,可是巴不是像桔梗那么自私的,所以说哪,桔梗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而巴是我的女神
№14 ☆☆☆gh2003-10-03 21:38:5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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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不要赶我出去啊,巴、熏、还有剑心到底
哪本漫画里的人物啊?
№15 ☆☆☆whisky+mil2003-10-06 01:23:3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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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不会赶你出去,我会直接踢上一脚的^^
 
不觉得浪客剑心这个名字如雷贯耳咩?
№16 ☆☆☆朝颜2003-10-07 01:46:1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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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文章,很美。我虽然喜欢巴,但巴毕竟已经不在了。剑心现在需要的是熏。如果巴复活,我想剑心还是会选择熏的。因为剑心已经不是以前的剑心了。只有熏才是能给他幸福的女人。
话虽这么说,我还是很喜欢巴呀!
矛盾中………………
№17 ☆☆☆chenchen2003-10-11 19:33:4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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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可不可以转载到别的论坛?
№18 ☆☆☆水叮当2003-11-03 21:42:0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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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老的帖子了,偶都不知道到了哪里去的说。
水叮当,不是无禁断就行。
№19 ☆☆☆朝颜2003-11-03 22:15:3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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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薰派?没有这个必要啦?
我对薰……没什么感觉呢……
呵呵,不敢掀起血雨腥风呢:)
☆☆☆朝颜于2003-10-02 00:25:26留言☆☆☆
 
楼主大人啊,你就是我心中的神啊~~~~~~~~~
美文,赞!!!
不过,大人啊,当你写这篇闻的时候就应该会想到有人会自觉不自觉的拿巴小姐和薰来比较了,唉,看来大战又要开始了……
看来……“你……真的是……能唤来……腥风血雨呢……”
(“敢乱用巴小姐的名言,拖出去!”兰被巴小姐众多fans拖出去暴打中……)
№20 ☆☆☆枫兰2003-11-05 13:33:1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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