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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优声由色
主题:优声由色论坛版规(2012版)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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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声由色论坛版规(2012版)



优声由色论坛以下简称“YS”。

特别强调:
《从《墨余录》中的一个小故事说起》ff>1.本版禁BG,一切BG相关请发留声花园,违规删帖不解释。
2.发布帖(包括生日剧)、招募帖(社团招募、铃音招募除外)必须标注性向,否则见即删。
3.性向标示分类:BL、GL、全年龄/无性向等。(注:EG不是性向!)
4.本版不支持无授权作品及抄袭文衍生作品。
5.本版主题帖满20页即锁,可开系列楼。

一、置顶、精华、套红相关规则
1、置顶
  1)常规的版务、公告。
  2)其它需要置顶的帖子。
2、精华
  1)油菜花的剧评帖,经版主讨论投票后给予加精。
  2)其他版主认为值得加精的帖子。
3、套红
  1)完结广播剧套红(总长超过20分钟;不包括生日剧)。
  2)全一期广播剧中,时长20分钟或以上的,给予套红(不论音频结尾是否加ED)
  3)其他版主认为有必要、值得套红的帖子。
二、类别简介(八大类别)
1、闲聊
灌水、讨论、求助、求资源、YY、八卦、生日祝福帖相关、粉丝相关等,请使用这个类别。
2、资源
发布各种资源。社团/个人作品之下载合辑请使用此类别。
特别提示:
本版网友共享资源版权属原作者所有,本版不承担法律责任。
严禁盗用他站资源,一经发现,删无赦。
3、评论
发布对广播剧、配音演员、后期制作、编剧等一切有关于广播剧、有声作品等的评论性文字,包括推荐、批评、建议等。
4、公告
此类别仅供版主发布信息以及网络配音社团发布社团招新帖使用。其他内容(包括社团活动等)一律见即删。
5、原创
发布个人、社团、或者联合制作的所有原创音(包括广播剧、FT、音乐等)、视频等。标题必须有性向,否则见即删。
生日贺礼帖含有广播剧、FT、音乐、视频等原创内容的请用此类别。
剧帖发布格式示例:[优声由色]中文穿越搞笑广播剧《金钱帮》第四期(BL)
   【个人剧】风弄作品《与爱无关》第一期发布(BL)
6、转载
发布个人、社团、或者联合制作的所有转载音(包括广播剧、FT、音乐等)、视频等。标题必须有性向,否则见即删。
特别提示:
转载请将作者授权张贴于发布主题帖内,同时注明作者、作品名称及原帖地址(或全部的转载授权)。无授权转载者,删无赦!
7、策划
个人或社团的各种音、视频作品招募帖或者活动策划帖的聚集地。FT问题征集及广播剧招募、视频配音招募、铃音招募等请一律使用这个类别! 招募帖主题须标明性向(BL/GL/全年龄等)否则见即删,不解释。(铃音招募可不标性向)
8、翻唱
翻唱作品发布。词原创,但曲未原创的作品请使用此类别!
主题请写出歌名。
示例:【翻唱】《六月的雨》——奇迹
   【翻唱】路过八零(八零后的我们最美的回忆~~)
注意:关于BG向剧情歌,处理等同BG剧。
如果翻唱BG向剧情歌,无念白,则等同无性向处理。
三、问题帖处理方法条例
1、合并
相同/相关主题内容的闲聊帖将合并为一。
2、锁帖/删帖/抽楼
主题帖或回帖若发生下列情况,版工视情节轻重予以锁帖/抽楼/删帖处理,严重者封IP:
1)内容涉及政治的帖子;
2)内容涉及色情、暴力的帖子;
3)内容涉及个人隐私的帖子;
4)恶意顶帖、恶意刷屏、故意毁帖或闹场帖;
5)侮辱、挑衅、人身攻击他人的帖子;
6)恶意挑起争端的帖子或掐架帖;
7)无授权转载帖;
8)未标明性向的发布帖或招募帖;
9)重复帖;
10)纯商业广告帖;
11)标题乱码或标题含有编码的帖子;
12)发帖类别错误;
13)其它违反版规的帖子等。
四、部分问题处理方案细则
1.性向相关
1.1性向分类
YS所使用的性向分类标识包括但不限于BLGL全年龄等。其中全年龄特指不以爱情为主线的广播剧。(示例:鬼吹灯、盗墓笔记等)
申明:YS全版禁止一切形式的BG相关内容,任何帖子都无特权。(详见第4条)
1.2 FT的性向问题
剧的FT需要注明性向,因为此类FT通常涉及相关广播剧的内容;CV的个人FT,通常涉及的是CV个人经历,则一般不需要写性向,除非有特殊情况。
1.3歌曲性向问题
①剧情歌比照广播剧处理,必注明性向。
②无念白歌曲不需注明性向。
2.子论坛分类相关
2.1关于社团招新、非社团性质工作组招新、具体广播剧招募等的类别问题。
社团及非社团性质工作组的招新请使用公告。具体广播剧招募请使用策划。其中具体广播剧招募必须写明性向。禁止社团招新和广播剧招新内容混为一帖,违者见即删。
2.2歌曲分类问题
词曲均为原创则属于原创类别,词原创曲非原创,则属于翻唱类别。词曲都不原创也在翻唱类别。
3.YS能否讨论翻唱圈相关话题
YS允许发布翻唱资源,拥有翻唱子论坛,在一定范围内允许适当讨论翻唱圈相关内容。
4.BG相关处理规则
以2010年7月12日晋江论坛负责人七重夜发布公告"有关最近版务混乱状况和有关BG剧争论处理结果"为界,此前发布的BG旧帖予以保留,做沉、锁帖处理,此前发布的资源帖中含有的BG内容亦不做处理,此后全版禁止一切BG相关内容,见即删。
资源帖具体整理规定参见原帖
(在2010年7月12日晋江论坛负责人七重夜发布公告"有关最近版务混乱状况和有关BG剧争论处理结果"之后,YS禁BG剧相关,决定将BG剧相关帖全部转移至留声花园论坛,其后相关举报版工皆依此处理。而此后经多方投诉表示:当时发剧时,YS是允许BG剧的存在的,发剧行为是符合版规要求,然而由于YS自身版规的变动在剧组或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移动其发剧帖,给剧组造成了极大的麻烦,也是对剧组的不尊重,同时也因为此举,给留声花园论坛带来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因此版工决定以2010年7月12日发布公告时为界,此前旧帖做沉贴或锁帖处理,此后新帖视为违反版规,见即删;已转入留声花园的帖子因为版工权限所致,无法回转,在此也向各剧组表示歉意。)
5.版权纠纷
本版一切版权纠纷问题(包括原著版权、海报版权等相关事宜),均请遵循“谁举报谁举证”原则
关于“本版不支持无授权做剧”的具体说明
YS的版规主要针对的是以国内各种小说漫画等为原著的广播剧改编,在不涉及商业利益的情况下,对于国外作品的广播剧化或视频翻配等,暂时遵从当下的网络环境,依国内惯例行事,不强求授权。
6.抄袭文及其衍生物的处理原则
YS禁止出现抄袭文(无论是部分抄袭还是全篇盗文)衍生作品。YS不会以任何形式对抄袭文及其一切形式衍生物进行宣传。 请遵循“对事不对人,谁举报谁举证”原则
7.加强维护剧帖和谐的规定
即日起,YS加强维护剧帖和谐,严格控制剧帖内掐架毁帖行为,无论帖内产生何种纠纷,均请控制态度和言辞。

版务相关的自首、举报、删帖、转帖、申请套红等请前往置顶版务帖,也可发送邮件至:YSservice2010@163.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或回复。 若对论坛管理有建议或意见,可通过置顶版务帖、版主邮箱(YSservice2010@163.com)提出,版主将尽快做出回复及相关处理。也可前往意见建议簿,将有晋江站长或者专人回复。



以上规定不定期做出更新,希望各位大人能够对置顶帖保持关注。
本版保留对该版规的解释权及修改权。
感谢每一位遵守版规的大人!

№0 ☆☆☆全体版攻 2012-02-07 02:19:46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本版第一次试行“版规意见交流”活动,感谢大家积极踊跃参与,部分建议非常细致,极大的帮助了我们修改完善版规,谢谢大家!!
№1 ☆☆☆ 全体版攻2012-02-07 02:21: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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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YSer

 
各位YSer:
你们好!新年快乐。
 
时至今日,YS论坛作为网络配音交流论坛已经走过了六个年头。时光流逝人来人往,有几年如一日来刷坛的“老人”,也有刚踏入这里的“新人”,不论你属于哪一类,这里是大家共有的网络配音交流地,并无你我之分。
 
网配圈是大家的,独木难成林,有众人参与才可成为圈子,同理论坛亦然;因此,论坛的主宰者是你们,论坛整个风俗气氛的定性是掌握在你们手里的,管理员们能做的只是服务性管理,规范论坛环境,竭尽所能维护好我们共有的YS。
 
然而YS经常会出现“老人”“新人”言辞不和的现象,希望大家互相体谅,“老人”请温柔些调教“新人”,“新人”请低调潜水,尽快熟悉YS,或许你会发现当初所听实为逆耳忠言。无论如何,彼此尊重,融洽相处,摒弃陈旧的不良之风,维护好的并创造新的,唯有如此,圈子才能持续生存和发展。
 
在此,版攻们恳请大家:
1.来到YS请一定先细读版规。尽快适应YS的环境和规则,尤其是要发布作品的朋友。
 
2.善用YS的各种分类功能。“新人们”请务必学会使用【原创】【资源】【评论】【套红区】等按钮,同时希望“老人们”能够耐心指点调教“新人”。部分不爱看话题闲聊帖的朋友,也请动动指头,点击你喜爱的分类。
 
3.善用搜索,自行考古。 “新人们”初来乍到,一定有很多不了解不明白的地方,请务必学会潜水,善用搜索按钮,自行考古,不要遇到任何问题马上发帖,相信自己挖出答案来比从别人口中得知更真实更明了。
 
最后,版攻们还是想强调一点,YS是一个综合性质的交流论坛,不仅有网络配音作品交流,也包括网络配音圈子的讨论交流,二者唇齿相依,对待自己不感兴趣的内容可自行绕道,对待他人,请给予礼貌的尊重和宽容。
№2 ☆☆☆ 全体版攻2012-02-07 02:23:0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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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2-02-07 15:17:1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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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12-02-17 22:03:2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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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12-04-15 21:55:0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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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012-04-15 22:05:2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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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15号]版规补丁:
禁止使用改变YS版面的代码(如改变YS原有版面背景、颜色及字体等)
№7 ☆☆☆ 全体版攻2012-04-15 23:26:5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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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13-01-01 01:02:5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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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013-01-01 01:03:3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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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18号]版规补丁:
经YS版攻群体商议后,在111015号版规补丁的基础上进行如下规制:
1,严禁使用弹窗代码
2,禁止使用过度影响交流和阅读的类别代码
3,禁止一切伪造版工回帖的行为,否则见即封IP。
№10 ☆☆☆ 全体版攻2013-01-18 20:51:1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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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全体版攻2013-08-20 10:16:2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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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14-01-15 21:18:5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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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置顶帖数量受限,编码及发帖相关内容公示在版规帖下。
发帖编码指引楼:发帖编码指示楼
№19 ☆☆☆ 斑竹2016-02-02 19:47:2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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