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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zt]阳光下的悲歌--你懂吗? 死亡营真实再现 [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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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有几个要求:
  1 用力的顶这个贴,不要让它如昙花一现般沉下去.
  2 请每一个看过这个帖子的人,务必跟贴留下自己的感受,哪怕一言不发也可以,跟贴证明你已经看过了就可以。
  3 把图片尽可能发到你知道的网页里,亲友的信箱里。。。。。。
  4 最后,好好的爱你的狗狗。。。。。。。。。
1 我不明说,你知道这是哪里吗?

2 这里遍布罗网,一眼望不到头的牢狱,你知道它送走了多少冤魂吗?

3 我若不说,你知道门边上那暗红意味着什么吗?你又能看见狗狗眼里悲伤的泪水吗?

4 你知道什么叫血流成河吗?

5 你看得懂它眼里的乞求,它眼里的渴望吗?

6 外面阳光正好,你知道它为什么瑟瑟发抖吗?他们的脚下,是齐膝的消毒水,你又知道这水就是它们赖以苟延残喘的甘泉吗?


  
№0 ☆☆☆凉水 2005-08-23 17:34:28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7 争先恐后捡拾着我们带去的狗粮,有的落在了肮脏的水里,仍然吃得津津有味,这也许就是它们进了牢狱后,也可能是临死前所能吃到的唯一的一次食粮.

8 我恨我不懂的狗狗的语言,我想问问他们,你一个人寂寞吗?你的朋友呢,他们是否都进了传说中的天堂。。。。。。。。

9 到了这里,就会明白,死,是多么平常的一件事啊。
 明明已经不需要了,可太阳还是暖暖地照在他的身上,而身边惊慌失措的狗狗,你在跑什么?想要寻找生的希望吗?

10 这些冲着我们奔来的精灵,也许曾经是你眼里的明珠,怀里的至宝,就是因为没有证,它们不得不在这个死亡营里苦苦等待,等待早日远离痛苦。。。。。。。。是谁,这么不负责任的丢弃了它,是谁,让它无助的四处奔跑

11 而有的,想跑,却已有心无力,它们已经饿的站都站不起来了,。。。。。。。

12 它们眼里,那么多生的渴望,你都看见了吗?除了陪着它们哭,我们还能做什么吗?
  悲惨的历史,我们能让它们就此终结吗?




№1 ☆☆☆凉水2005-08-23 17:43:5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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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怜,顶
№2 ☆☆☆宝宝不哭2005-08-23 17:44:4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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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七里渠的领养规定 [ 作者:阿忍 转贴自:网站报道 点击数:670 文章录入:阿忍 ]
    据悉,公安机关没收的没有户口的狗都送到昌平的七里渠集中。欢迎市民到这里领养。
    领养要求就是当时办户口。而且必须办市区,也就是第一年交一千元的重点户口。去之前要在当地居委会开一个准养证明,带上钱和身份证,还有这个证明,去七里渠领养。你能看到所有等待领养的小狗,选中哪个当场办户口就可以了。
    那里的电话是69738604/34 这些狗狗7天内没人要,就会被所谓的“无害化处理”,即使在这短短的“残存期”,狗狗也不断遭受精神的压抑与摧残。
    请大家告诉身边还有能力领养狗狗的朋友!如果您正想养一个小狗,请给那些眼巴巴的等待生机的小可怜一个机会吧!  
    具体地址是 昌平沙河七里渠 西城看守所
    狗监狱叫 北京犬类优检所  
    在昌平路 坐 345 或者 820 在 定福皇庄 下车。
№3 ☆☆☆凉水2005-08-23 17:49:4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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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大家我再贴一下《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里和大家有关一些

    第十一条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合法身份证明;(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四)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
 
  第十二条个人在养犬前,应当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对符合养犬条件的,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同意养犬的证明。
 
  养犬人应当在登记前携犬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犬类疫病的疫苗,并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犬类健康免疫证明。
 
  养犬人应当自取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同意养犬的证明之日起30日内,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犬类健康免疫证明和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同意养犬的证明,到住所地的区、县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养犬登记证每年年检一次,养犬人在年检时应当出示有效的养犬登记证和犬类健康免疫证明。养犬登记证年检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公安机关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养犬应当缴纳登记费和年检费。
 
  重点管理区内每只犬第一年登记费为1000元,以后每年度年检费为500元。
 
  对盲人养导盲犬和重残人养扶助犬的,应当免收登记费和年检费。
 
  一般管理区内的登记费和年检费的收费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市财政、价格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养犬人住所地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新住所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养犬人将在一般管理区登记的犬,转移到重点管理区饲养的,应当符合重点管理区的养犬条件,并自转移之日起15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饲养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补缴养犬登记费差额。养犬人将犬转让给他人的,受让人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养犬人丢失养犬登记证或者犬牌的,应当自丢失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第十六条犬死亡或者失踪的,养犬人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不得再养犬。
 
  养犬人因故确需放弃所饲养犬的,应当将犬送交犬类留检所,并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交通枢纽以及其他公共场所;(二)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三)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电梯时,必须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大笼,或者怀抱;(四)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挂犬牌、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携带养犬登记证;(五)对一般管理区内的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六)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七)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八)不得虐待、遗弃所养犬;(九)不得将单位饲养的犬携出本单位;(十)严格履行养犬义务保证书规定的其他义务。
 
№4 ☆☆☆凉水2005-08-23 17:57:0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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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贴了上面那个帖子,我心里真的很难受。但现在,我不过是个漂在北京上学的学生,我没有能力来挽救那些可爱而可怜的生灵。我所能做的只有让更多人看到这个帖子,让更多人了解这些狗狗的悲惨遭遇。
    发贴的时候家里的三只狗狗,就卧在我的脚边,幸福的打着呼噜。我心里默默祈祷:希望有一天,所有的狗狗都能和他们一样享受幸福快乐的生活。
№5 ☆☆☆凉水2005-08-23 18:03:3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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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我要每个月买3只狗
№6 ☆☆☆热水2005-08-23 18:54:1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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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8准养~我就顶一下吧~!
№7 ☆☆☆路过留印2005-08-24 12:33:0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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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好可怜啊~~~~~~~~~希望有能力的人尽量去帮助这些狗狗吧.
№8 ☆☆☆小白2005-08-24 12:59:3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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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小可怜,真希望它们能遇到真正懂得珍惜它们的主人。
№9 ☆☆☆宠爱2005-08-24 15:56:5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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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是在提醒人们,必须要有责任感~养小动物,如果不能把它当作自己的伙伴,不能有始有终,就不要养~而一旦养了,就必须对它负责!
№10 ☆☆☆meimei2005-08-24 16:39:4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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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下去了。。。。。。。。。
№11 ☆☆☆mmcat2005-08-24 17:29:0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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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马甲2005-08-24 18:54:1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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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喜欢狗,可是家里不让,只能顶了
№13 ☆☆☆烟蒂2005-08-24 19:41:4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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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看过好多遍,每次看的时候都想哭。
№14 ☆☆☆astre2005-08-24 20:36:4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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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养就不要把狗随便丢啊~要给他们温暖的啊~~不能养了就放弃了.实在好可怜~
№15 ☆☆☆小懒猫2005-08-25 02:33:3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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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里面有些狗真的挺好看的,怎么会有人把它们丢掉
№16 ☆☆☆阿呆2005-08-25 11:02:1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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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狗是因为无证,才被抓的吧。。好残忍
№17 ☆☆☆一群句号。。2005-08-25 11:40:0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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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怜啊!真让人心痛!哭……
今晚回家好好关怀一下我家乖乖!
№18 ☆☆☆霜凝月2005-08-25 12:03:2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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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好痛啊,人类真的适合做地球的主人吗?
№19 ☆☆☆mimi2005-08-25 17:12:3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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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5555555555555555
 
偶看见了一只可爱的猎狐梗
 
555555555555555555555
 
还是偶南京好
现在养狗根本不用□□了
虽然不知道这个会开放到什么时候
看了卡拉是条狗吗
 
 
偶每次看都哭呀
 
 
偶如果在北京
 
 
一定会领养的
 
 
55555555
 
哭晕回家
№20 ☆☆☆月亮2005-08-25 17:55:4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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