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读书心得区
主题:答复关于风弄的所有帖子 [76]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我首先道歉,发生了这么多事,令晋江的斑竹也不好过。
如果觉得我需要撤消专栏,请尽管开口,不必觉得有什么不妥。希望事情的处理的结局,可以以晋江的利益为先,这是一个好地方。

关于其他,我答复以下几点。

第一:将《地狱之虐》搬去那里的,并不是我。并不是责怪专栏辛苦工作的斑竹,而是我当时以为,他们对晋江比我熟悉,也会比较知道那里的尺度,如果不适合的文章,应该不会搬过去。引起这样的事,并非我的本意。

第二:《地狱之虐》的文章,除了我自己的小站和露俱乐部外,我没有贴到别的地方,而这两个地方贴文都是网站斑竹允许,没有想过毒害什么人。至于要求转载的,是各处斑竹想要,我才给授权。如此一来,并不希望不喜欢这些文章的人见到这文。

第三:对于《地狱之虐》的某些批评,我完全接受,从很多方面看,这文在技巧,文字,甚至有些大人说的思想道德方面都存在缺陷。我无法否认缺陷,就象无法否认这作品是出自我手一样。对于这个,我目前没有想出什么合适的方法,也没有想出将来处理这些文字的方向。我确实不够成熟,这个我承认,如果这样,可否让我安静一下,不要再挑我出来饱以老拳?

第四:写作是我的权利,也是我的爱好,我不曾想过用它影响任何人,也不想用它毒害任何人。我只上网络中一个微不足道的成员。我希望那些喜爱我的人可以快乐,可以看我的文章,和我做朋友,就是如此简单。

第五:请各位朋友,将来再遇见不愉快的帖子,不要再出来为我辩护了。谢谢大家,但有的事情,越描越黑,也浪费了大家的时间。

第六:我从来没有认为自己是耽美大家,我进入这个圈子只有短短两年。我知道圈子里有许多优秀的作家,在我的眼中,耽美也不过是人性的一种。

我很累了,许久不上来,看见这些真有点吃惊。其实世界这么小,我坐在网吧里,也许隔壁就坐着另一个在激烈批判《地狱之虐》的人。

网络世界,原来也是血肉横飞的。

关于众人对我文章的缺点,人物的符号化,摇摆不定的价值观等,我统统承认。
风弄从来就不是完人,我有许多错误,许多想不通的地方,我把我真实的世界和虚构的世界呈现出来,并不只是为了这些长长的争斗不休的战贴。

已经不想说什么了。
谢谢所有爱护我的人,谢谢大家。以后请不要再理会这些事了,看见他们说“风弄的扇子都是一群……”,我好难受。
对不起,都是我不好,才让你们这样受气。

PS:因为这里没有密码,这个帖子在月夜下也发了一份,用以证明是风弄本人写的。


№0 ☆☆☆风弄 2003-09-03 14:32:33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希望这帖子不要又成一张战贴,无论后面的人回复什么,请各位维护我的朋友不要急躁。
№1 ☆☆☆风弄2003-09-03 14:47:3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我记得原来谢霆锋说了一句话(好象是他说的)人在江湖飘,怎能不挨刀,树大必然招风。
 
大家在挑剔作家的文笔的时候,请先拿笔自己写些东西,将心比心。
№2 ☆☆☆lanfeng2003-09-03 14:51:2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是弄弄FANS的
就不要再理会别人的无聊言论了
开开心心来弄弄家里玩
我们那里欢迎
反正我们也管不了美国打不打伊拉克
朝鲜造不造核武
我们自己开心就好
各位乖乖的哦
№3 ☆☆☆amoon2003-09-03 14:52:03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弄弄
别难过,别伤心
好好学习
别理这些无聊的事
№4 ☆☆☆玄冰魔女2003-09-03 14:57:2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家在挑剔作家的文笔的时候,请先拿笔自己写些东西,将心比心。
 
不会养猪也不能吃猪肉了?
 
本来我不想发言的,可是你们竟然去别的地方发贴找帮手就太可恶了,别把耽美界那些骂架带到晋江来。
№5 ☆☆☆哀叹2003-09-03 14:57:50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呵呵,风弄加入耽美两年,并不总是面对鲜花和感动的眼泪,我希望争论没有影响到弄弄的情绪。
 
有些责任我应该承担,文章是我做主搬的,因为比这更过份的文章也在耽美区以及其他区出现过(那可不是我搬的),所以没有多想。我承认思虑不周。
 
这次被批评的是弄弄,不是别人,正是由于弄弄的知名度和影响。因为我没有看到哪个无名作者让大家这么上心的。
 
但是我想说的是,对文不对人,风弄没有错,是我们JJ诚意邀请人家来的,人家给面子,来开专栏是人情,文章是我们搬的,如果对风弄本人做攻击,是不是不公平?
 
当然JJ的事情要由JJ来解决,不希望各位弄弄的FANS发起某些“声援”活动,给斑竹一个时间,JJ的管理者肯定会有一个交代的。
№6 ☆☆☆潜水的莹川2003-09-03 15:04:1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谢谢斑竹大人
这次事情毕竟是红白兰等人攻击在前
弄弄的fans防护在后
№7 ☆☆☆玄冰魔女2003-09-03 15:07:59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本来不想回帖
但是还是要回
关于声援这一点
弄弄不在网上的时候
大部份事务是我处理(尽管我也在潜水,但事情还是知道的)
我可以坚坚定定绝对的说
我们自己的人绝对没有声援的举动
至少没有人在我们那边说
“我要去何处何处搬救兵”
尽管我们没有某处的名声
但也犯不着这样
我和弄弄亲戚朋友都少得很
顶多我自己会跑过来讨公道
我爱她才会有激烈的行为
极个别少数人的行为也不是我和弄弄能控制的
这样在弄弄的帖子下面说这种事情
有失公平
№8 ☆☆☆amoon2003-09-03 15:09:00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我觉得风弄之前的□□、SM文不过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吸引眼球不得已而为之,曲线救国的心态虽然为很多人不屑但也属正常,无可厚非,那些文若是扯上什么意识形态心理因素人性弱点文学价值的探讨就太好笑啦。
 
就像现在很多女明星之前做的事一样,未成名前先露一露脱一脱博出位,成名之后再从良喝井水,其实也是好事一桩。
但是偏偏有些人看她红心中不舒服,非要把她以前的糗事再拉出来上八卦周刊,众FANS一怒曰:她已然不再OOXX了!为何不看她现在的样子?有人回曰:看了她之前的表现就了解她是什么……所以……
于是争吵开始。
 
其实是好简单的一件事,如果不曾写过那些虐文,平心而论风弄是个一般还可以看的作者,应该像对待一般还不错的商业BL作者那样对待她,看看就过了,无需付出这么多关注。
 
杀光乌鸦绝对不可能,企图漂白乌鸦也非常艰难。想成名真的要付出很多代价,再回首已是百年身,以前的事情已然做下了,只盼来者犹可追吧。
 
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一个作者的影响越大,就越该对自己的文字谨慎处理,爱惜自己的羽毛。
№9 ☆☆☆长安2003-09-03 15:12:3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amoon,我也看到了。
确实有人到处拉人,还被那些地方的斑竹删了帖子呢。
语气是很煽动的,有留晋江地址。
№10 ☆☆☆换个名字找朋友2003-09-03 15:16:48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是吗?现在又成了极个别少数人了?
昨天轰轰烈烈的时候怎么不说:"极个别少数人的行为也不是我和弄弄能控制的"?
如果昨天有任何人说一句:那些发帖子要求声援的人和我们没有关系,我们没有喊人上JJ来辩论.现在尚可自圆其说.
现在就要撇清了?那些人还真是可怜啊.
我并未针对风弄,只是对FANS的这种行为感到奇怪.
№11 ☆☆☆清晨2003-09-03 15:17:38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这次的事件是别人理亏在先,但若弄弄的某些fans能更理智些,也不至于闹得这么大~~~
虽然知道不可能,还是希望弄弄没有受到伤害~~~
№13 ☆☆☆扇子2003-09-03 15:20:0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说清楚呀
我也有说
我自己有过来
但是你在哪里抓住了证据说我有到处发帖子叫人来声援?
难道耽美圈的人就不逛这里?
看弄弄书的人就不逛这里?
非要我去到处拉人
人家看我面子才来踩两脚?
那真是高抬我了
耽美圈子怕没几个人认识我
我就算喊破了嗓子也没有会理我
№14 ☆☆☆amoon2003-09-03 15:20:12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家在挑剔作家的文笔的时候,请先拿笔自己写些东西,将心比心。
 
不会养猪也不能吃猪肉了?
 
本来我不想发言的,可是你们竟然去别的地方发贴找帮手就太可恶了,别把耽美界那些骂架带到晋江来。
 
 
  
☆☆☆哀叹于2003-09-03 14:57:50留言☆☆☆  
 
--------------------------------------------------------------------------------
 同意  
 
 
№15 ☆☆☆看不过去2003-09-03 15:21:0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amoon,我也看到了。
确实有人到处拉人,还被那些地方的斑竹删了帖子呢。
语气是很煽动的,有留晋江地址。
 
  
☆☆☆换个名字找朋友于2003-09-03 15:16:48留言☆☆☆
 
我问过我们那边几个比较活跃的人
没有人干过这样的事情
而且大家都不是喜欢到处跑的人
弄弄的FASN难道我个个都认识?
我个个都知道?
我个个都能控制行为?
№16 ☆☆☆amoon2003-09-03 15:23:07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amoon,你怎么这样呀,我只是说事实而已。
我看到了我就说呀,你不信去别的地方问问到底有没有人看到,那里斑竹有没有删除好了。
好象我说谎一样。
明明就是有的,而且很多人都说根本不过分。
这里又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说看到。
№17 ☆☆☆换个名字找朋友2003-09-03 15:25:44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晋江的各位斑主如果有诚意的话,可以要求网友停止侮辱作者的行动了
 
侮辱作者的人是很轻松的了,完全不必对自己的文字负责。
因为,各位的文笔没有弄弄那样引人入胜,偶看无处可逃看到哭,但看其它人的评论,真的是头晕眼花,不知所谓,看不下去。
 
偶很希望弄弄能够撤栏,弄弄的声望在耽美界恐怕是无人能比的,不需要GL界来作什么评论。
同人女懂GL,各位恐怕不懂得什么叫BL。
没有歧视的意思^^
 
不知道晋江的斑主有多大的人情来得弄弄建栏,偶真的很羡慕,不过,偶不想再看到一些哗众取宠,达到辱骂一级的言论出现在弄弄精美的文章后。
偶真的希望弄弄撤栏,弄弄的时间很宝贵,偶还想看偶的东方,无处可逃,不想让连礼貌都不懂,强烈敌意耽美,辱骂的言辞来侮辱了弄弄,偶连弄弄文章的十分之一都写不出,佩服到五体投地时,这样的言论真是有些倒胃口。
 
希望斑主能够保护作者。
因为晋江的管理很松散,却让作者来受池鱼之灾,不知道斑主是怎样思量的,这样会影响到耽美作者的情绪的。
№18 ☆☆☆lolovi2003-09-03 15:27:1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我不知道原来风弄的FANS还分三六九等.现在才撇清,已经晚了.
 
在我看来,FANS都是平等的.或者你打算把FANS也分级?
 
或者你已经承认某些FANS的行为是不妥?
№19 ☆☆☆清晨2003-09-03 15:27:45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发贴求援的事情,请不要再以此为争论了,我并没有看见这些贴,但既然说有,那大概是有的。
也许是一些朋友激动之余到其他地方发了,我替他们向晋江道歉。这并不是我和月亮可以预见到的。
我们也并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情。
以后,我们会尽量请求大家不要这样做。
 
可是已经发出的贴子,和已经给这里造成的坏影响,我们无能为力,只能道歉。
 
现在还不知道是谁发的贴,但那人大概也是为了我。请大家原谅他。
№20 ☆☆☆风弄2003-09-03 15:29:11留言☆☆☆ 
投诉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登入后查看更多回贴

本贴8CJ,请勿再跟贴!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