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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颠覆地狱——评《幻想冥界》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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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久以前,朋友向我推荐《幻想冥界》,但我本着不蹲坑的原则,一直没采取行动。前天在排行榜里又看到这篇文,发现完结了,于是义无反顾地为它贡献了我两天来的业余时间。
  先总评一个字——好。这两天为它贡献的时间没白费,而且它还激起了我平息了许久的写评欲望。
  一,我想先从文章背景构架说起。
  中式玄幻修真,总是脱不开天上人间、崂山道士,以及鬼狐仙怪那些跨越种族的爱情故事。所有这些都有个背景,而且主场地大多是人间——《天仙配》的背景是人间生活,王母的狠毒只是反衬;《白蛇传》更是彻头彻尾的人间爱情,白娘子虽然上了天庭、下了地府、盗了仙草,但全文也没把天庭地府神仙洞宇当主场。(咳,别怪我拿这些老掉牙的东西举例,JJ最近的掐架都很可怕,我也不敢用原创的文章当典型了,保不准惹了谁的粉丝呢。)
  印象当中,以地狱为主场的似乎不多,即便有,也是给地狱套上传统外衣——坏人的聚集地、罪恶的尽头,或者反个个儿:人类最后一个可以伸张正义、审判邪恶的场所。令人印象深刻的地狱,《幽游白书》和《暗之末裔》算很有代表性。《幽游》中的小阎王和他那个可怖的老爹,以及牡丹等骑着船桨飞的美女们给阴森严肃的冥界添了一丝人情味;《暗末》中的地狱较之《幽游》则更为系统化,将地狱各人员分门别类,井井有条。
  看到作者把地狱当作主要场景时,我很忐忑地期待看到一个不同于传统的冥界。如果这又是一个异世界的法院,我可能当时就掉头走了。
  作者对于这个背景的设置,应该说很有新意。这和那个印象中阴森恐怖、只有咒人时才出现的高频词汇真的有些反差,这个地狱即不像《幽游》的火药味那么浓重,也不像《暗末》带着沉重另类的压抑。这里的人们(地狱官员)不是不苟言笑的审判者,而是一群活生生、有性格的人物。也因为他们的存在,让“地狱”这个大背景出现一种奇妙的变化。作者笔下的这个地狱,是一个热闹非凡、趣事不断的小世界,虽在现实的世界之外,却折射着现实中美好的感情,过滤了现实中丑恶的东西。
  这种对传统思路的演变,使得这篇文章在同类当中显得更加亲切。

  二、再说说文章的结构。
  一般而言,玄幻的字数总在数十万。如何安排这数十万字,如何让情节顺其自然地发展而不罗嗦,如何让人物有条不紊地展开活动而不至于写成流水账,这恐怕是玄幻小说家们的必修第一课。
  一部人物众多的玄幻文,难度更高:这些人物必须有各自的性格特征,和其他人物相区别,而且一旦出场了,就需要相应的篇幅给他足够的发挥空间。在这期间,如何安排他的“戏份”,使文章结构有层次、有条理、轻重相宜,恐怕是作家面临的最大挑战。
我  不知道该用“偷懒”还是“取巧”来形容本文的作者。(〉.<)
  一部《幻想冥界》,30万字,应该是一个难度相当大的创作,但被她分割成十八卷,二十余个小故事。细算一下,每一卷多则两三万字,少则数千字。原本阵容庞大、极易造成混乱场面的大汇演,在她的安排下,变成了演员们各在各的自留地里大显神通,不必担心喧宾夺主,也不必担心被别的演员抢了风头。我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强。
  其实这种布局不能说新鲜:大多数连载漫画都是由这样的单元故事构成,例如鼎鼎大名的《恐怖宠物店》,便是在若干若干配角参与下,彰显主角的魅力。但是这种布局有一个显著的缺点——因为情节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所以作者可以无限期地发挥下去。例如某人的某大作(为了避免争执,我就不点明了),本来是一部很优秀的作品,就是这样一直拖啊拖啊……从一朵花似的大姑娘拖成人见人烦的黄脸婆,还没完结……
  我虽然很喜欢《幻想冥界》,但也不得不照实说:本文直至第十五卷,仍有久拖之嫌,连作者自己也说,写着写着爱上这篇文,不忍心了结了(不是原话,是我的理解)。因此就出现一个问题——许多在后面没有出场机会的人物没有得到及时终结。虽然作者很英明地在高潮时收笔,没有让这篇文章变成又一个万年大坑,但那些没有得到“善终”的人物却使得文章总是沉浸在犹完未完的氛围中——如果这是作者为日后写番外留的伏笔,我只能再次佩服她的功力,但按实际情况看来,她好像是狠了心完结这篇文的。
  咳!希望作者能够注意,在结文时干净利落,给每个演员一个交待。

  三、说说文章人物
  人物是文章的灵魂,不说人物,我这篇评也就相当于只写了一半。
  人物众多大概是玄幻小说的基本理念。但要让每个人各有特色,却需要作家进行精妙构思。在一篇人物身份差异不大的文章中,如何体现他们的地位、让每个人物活起来,难度显然更高。像《红楼》那样的名著,在这一点上简直是发挥到极致,因此才成就了女性的鲜活世界。
  本文中的人物大致也就是那么三六九等:天帝一家(含阎罗大王炫光)算是至高无上的重量级,地狱的十大阎王和阎王的四个女秘书算是第二级,接下来是四大殿的官员——在每一个级别上的人物,身份大致相仿,从职位上是看不出他们的差异。
  作者在“通过细节描写、透视人物内心及其社会地位”这个层次上还欠火候,这个层次对于一个在原创网写文不久的作家来说,难度是太高了。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她能够灵活调用她设置的背景资料——每个人拥有的不同的前生——来衬托人物的个性。
  小说的主人公原红曲,是一个活在新时代的女性,而且生性开朗、拥有复杂的前世和广泛的人际关系,故而她没什么严苛的等级观念,和谁都是嘻嘻哈哈,直至昔日的好友炫光登上阎罗大王的宝座,她仍然是没大没小地和人家调侃。而和红曲处在同一职位上的文白筝,因为生前是个沉静文雅的女性,在神仙鬼怪的世界中没什么强有力的后台背景,所以死了之后也不似红曲那么活跃。
  至于红曲的秘书冰萱,虽然在地位上似乎是低了一点,但因为生前是个公主,所以流露出的自信、严肃的气质也令人不能轻视;相形之下,和冰萱同为秘书的韩晓蔚,则在待人处事时拘禁了很多。
  作者没有构建复杂统一的矛盾冲突,以刻画不同人物在同一事件中的不同反应,却用一个个小故事,讲述了这些的人物的过往,也在这些小故事中把每个人之所以有这种性格的原因表现得淋漓尽致——这种灵巧简便的写作手法,实在让我佩服。
  能将众多人物表现得丰富而不凌乱,能让诸多人物各有特色,能让读者清楚地知道自己喜欢哪个人、为什么喜欢他(她),这是本文作者值得表扬和鼓励的地方。

  四、说说文章内容
  在看这篇文章的正文之前,我先粗略看了看网友们的留言,看到的大多数评语是:“笑死我了”……=_=
  毫无疑问,一篇“轻松路线的正剧”至少要达到这个效果,才配得上“轻松路线”这几个字。看过几章之后,我打算建议作者把“作品风格”从“轻松路线的正剧”改成“轻喜剧”、“暴笑剧”或者“恶搞剧”,因为我看着这些风格比她目前挂着的“轻松路线的正剧”都合适。
  但看完全文之后,我打消了这个念头。我大概明白作者为什么把这篇文章称为“正剧”,因为这篇文章正如某个读者说说的“开心的时候能让人笑出眼泪。悲伤的时候能让人哭出眼泪”(不是原话,是我的理解)。有人感叹作者必是个写情的高手,我这里就借人家的话,再感叹一遍:她不仅是个写情的高手,而且是个写纯粹的感情的高手(请不要将“纯粹的感情”简称“纯情”,否则有违我的原意)。
  所谓“纯粹的感情”,即:《幻想冥界》通篇下来,“拥抱”的情节屈指可数,“接吻”的镜头不用屈指就能数,更深层次的身体接触,似乎根本没有发生过……这位作者能让主人公们在身体接触的可能性近乎0的情况下,把这些主人公写得至情至性,实在让写过几天言情的我自叹弗如。
  她所写的感情,多是真挚的、深厚的、真正的天长地久——这样的感情在现实中极其少见,但她却用轻松的语调写着主人公们或辛酸、或甜蜜的往事,透过他们的无怨无悔,写出了一个充满情的冥界,写出了梦幻般美丽的感情史诗。

  五、总结
  1、作者大人:看了你在“文案”里的留言,我想你应该是一个积极听取别人意见,不断完善自己的人。如果你能酌情考虑我提出的几点意见,我会感到“受重视”之后的自豪。如果你认为我的意见有待斟酌,我也不会抱怨。我是真的很喜欢这篇文章,所以无论如何也不愿和它的作者发生摩擦。(请把这段话权当我签过名的《预防掐架协议书》)
  2、希望作者再接再厉,写出更上层楼的好文
№0 ☆☆☆绿樱桃 2005-06-08 14:30:12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我好久没写过评,不知道现在精华都是怎么写的
也不知道在专业人士眼中,我这个评写得好不好——请兄弟姐妹们指点
№1 ☆☆☆绿樱桃2005-06-08 14:33:1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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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你这个评呢
发到文章那边当长评好了 :)
№2 ☆☆☆kaykay2005-06-08 15:58:5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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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写得好,激发了我看文的欲望
№3 ☆☆☆看文去2005-06-09 10:25:5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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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看了这文,感觉写得不错,但也不够出彩。故事的主要焦点在情节上,人物的刻划薄弱了些,像第一女主角曲红,看完全文我觉得她面目模糊。
 
另外一个就是前世今生的故事太多太繁复了,开始我还看得很明白,渐渐地就给他们的关系绕晕了头。感觉如果作者能忍痛删掉一些剧情会好一些,或者舍不得那些情节的话,可以增加人物,安到别人身上去。
№4 ☆☆☆八卦2005-06-09 11:01:5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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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评写得真不错,我很喜欢呢。鼓励一下~精华。
№5 ☆☆☆ 金刀九2005-06-10 09:18:5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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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泪啊——
为什么被摘精了呢……
我很伤心……
№6 ☆☆☆绿樱桃2005-06-13 17:37:5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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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有评论区的JMXDS’鼓励。
我要继续努力写下一篇!!
№7 ☆☆☆绿樱桃2005-06-13 17:39:3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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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很好看的
看到结局,红曲回到了冥界,一些老朋友含笑,欢迎她的回归的时候
我眼都红了.
是个系列的故事,中间有很多其他任务的故事,
很是佩服作者
№8 ☆☆☆pearl2005-06-19 15:35:1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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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桃~~
不说什么了——一切尽在不言中
№9 ☆☆☆H-Y2005-06-22 11:45:4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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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文,实话说,文不如评,帽子造得太大了.JJ现在的风气是要么把某作者捧杀到死,要么把某作者棒杀到死,不多说什么,免得有人说我意图掐架
№10 ☆☆☆实话实说2005-06-22 12:09:0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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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嘻嘻哈哈哈哈嘿嘿嘿嘿——谢楼上的美誉!令我受宠若惊信心大增
№11 ☆☆☆绿樱桃2005-06-23 08:57:4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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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除了写得很长,这篇文很不怎么样。楼主的评论言过其实得太多了
№12 ☆☆☆2005-06-23 10:51:2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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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种程度上说,那根本是小白文一篇,居然被吹成了花儿……不过小白花儿也算数哈,呵呵
№13 ☆☆☆2005-06-23 10:53:0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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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呵*****2005-06-23 10:57:4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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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是篇不错的文啊!作者真的是做到了让人在笑中哭,这是不容易的啊。还有,这篇评也很棒,加油!
№15 ☆☆☆2005-07-08 02:05:1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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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笑中哭?是哭笑不得吧,在看了评和文之后,也的确是不容易的,看这广告做的
№16 ☆☆☆哎?2005-07-08 11:44:0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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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过了。
  虽然没有绿樱桃说的那么好,但也不至于像“哎”说的那么一无是处。我很不CJ滴怀疑:二位是不是都别有用心。该不会又是新的炒作吧?
  
№19 ☆☆☆习语2005-07-11 09:41:1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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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不多说,我是挺喜欢这篇文的。
№20 ☆☆☆蜻蜓2005-07-11 21:24:2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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