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折剑轩
主题:我的天才梦 [9]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写下这个题目之后,觉得自己有点狂妄——读者诸君估计会觉得我非常狂妄——有恁大的本事,敢与张爱玲一争高低呢?

    没有。我没有那个本事,也没有那个胆量,更没有那个愿望。只是怀着一种心情,沦落的,凄清的,婉妙的,仿佛知心,却实际上并不知的——心情,胡乱涂鸦。

  

    我想我小时候也是被目为天才的,虽然不记得何时能背唐诗,却晓得三岁始学丹青,那时连名字也不会写——名字很复杂,我写的时候往往名写得硕大,相形之下,那个姓就可怜得多——记忆里,五岁时作画都署了名,还签上日期,以致于我至今还觉得一九八五年十分漫长——大约即是因为我写了三百六十五个“一九八五年某月某日,某某某学画”的缘故吧。

    音乐方面我仿佛素有天赋,好像随口哼过一首什么小曲,现在依旧能在儿童歌曲书里找到——只是我自己也记不得究竟是我作词,还是我作曲。天地良心,母亲说,是我作曲,然我那时能弄清五线谱么?

    爬格子的确切开始日期,我更加没有印象了。吹嘘时,常常夸口的即是“不会写字,以作日记”——最早是我口述,母亲代笔,后来有一些是用拼音写的,再后来,就能看见我拙劣的书法了——在一本厚厚的本子里,暴殄天物。

    按照美国式的神童宣传,我该当成为七岁举办个人画展,或者八岁指挥交响乐团的天才少女,然可惜这两条都没有实现。我在美术上最得意的经验即是一幅作品在展出时被盗——具体偷走之后,作何用途,我却不知,姑且不要假设是用来擦皮鞋;音乐上最高是建树,大约是能在音乐考试前及时将五线谱都翻译成简谱,不至高挂红灯——不会弹钢琴,不会拉小提琴,吹笛子很刺耳,拉二胡被讥讽为“杀青蛙”……唉……长叹三声。

    只剩下一项爬格子了,是我小时候所有天赋中最差的——母亲常常批评我的日记除了流水帐还是流水帐,邻居男孩尚会形容“温温的饮料”和“冰冰的冰淇淋”,而我除了说“然后……然后……再然后……”之外,别无他词,乏味至极!

    小学时,我的作文很差——三年级写作文依旧由外婆代笔。也真难为她老人家,居然妙笔生花之外,还让语文老师不住口地称赞:“好,好,有儿童语言,真好!”而实际上,我的文章是半点儿童语言也没有的,那时候虽然喜欢编造故事,却因为正迷恋《悲惨世界》,以致于我所有文章的开头都学成了雨果的风格,个个主人公都可怜可叹如芳汀。

    不过,这种对悲剧的“天生”的迷恋,却带我走出了外婆的作文。曾经有一次,考试时见到一个题目叫《我忘不了他/她》,看到题目时,我清楚地记起了多年前母亲从报纸上读给我听的一个关于老师死掉的故事,当时自己大哭了一场,然而字字句句都记得清楚。于是,下笔如有神,洋洋洒洒,把老师和同学的眼泪骗了一大把——这个故事我一卖再卖,至少到高中时,我依然在用她,题目或许叫作《远山的风筝》,终于不确了。

    只是,走出了外婆的作文,死抱着《远山的风筝》,我还只是芸芸天才儿童中的一个,被当作老师的御用文人,参加些无聊的作文比赛——有时喊喊口号,有时用生姜擦擦眼睛,有时一把年纪装弱智。我觉得我的心思飘荡在一个很远的地方,正如每次站在池塘边,看见涟漪荡漾,就有想跳进去的企图;或如倒挂在单杠上,看见天空异样的静谧与美丽,即生出飞翔的渴望;更如一个人撑伞在街上走,看见雨中的麻雀,那样落魄那样颓丧,心里默然有与它们同甘共苦的豪情……那仿佛是不知何处的一种呼唤,一种呐喊,一种轻轻的耳语,一种无声的啜泣,一种淡然的微笑,一种岁月的枉然……不在我的笔下,不在我的眉间,不在我的心里,却无所不在,无所不是,就是我的全部。

    所以,从小到大,只有一位先生对我文章的评语是正确的,他说,我比同龄的人老了十岁。他还说,他犹豫是否要导我上征途,或许就此毁了我,或许就此救了我。他犹豫啊,他踌躇啊。他终究没有。

    任我发展,他目我如天才。

    如今,真成“天才”——全无天才的半分优点,满身天才怪癖毛病——

    爱做白日梦。分明教授在讲解神经系统,我在笔记本上默写《圆圆曲》;分明那边走来一个不相干的女子,我心里怀疑她是否正陷入一桩love affair;分明与我擦肩而过一个眉眼也没看清的男生,我想象下一时刻,他会不会突然死去;分明我只是去学校门口买一个鸡蛋饼,我打量那做饼的大娘,分析她是否有个赌博的丈夫,或者生病的儿子……感觉他们,都在瞬间看到了我,又在瞬间无视我,我在其中,我不在其中,是我做梦,还是我在他们的梦中?

    或许与他们交谈,就有结果——但我亦怕与人交往——需要和店伙打交道的商店,我尽量不去,在超市里遇到向我推销的店员,我一般立刻答应买下,实际上转过几个货架,又如作贼似的把东西放了回去。走出商店,发现人家算错了帐,我一般不会回头去要,极少数时候实在错得过分,回去了,倒好像是我理亏一般,通常也不了了之。我不敢讨价还价,夜市上不敢,出版商出书我也不敢——合同一来我就签,连究竟是多少钱也不及看清楚。我痛恨走亲戚,痛恨亲戚来我家。害怕向老师提问,也害怕老师向我提问。大学里上自修,我更加挑剔,顶好是教室里一个人没有,倘若我可独自霸占一排座位,也能勉强接受,但是,若我两边隔一个座位有人坐的话,我即会浑身不自在,拎起书包走路。

    自从有了网络,我不愿意打电话,倘若能打电话,我避免见面——从前我在实验室,最出名的,即是同隔壁的人用MSN聊天,现在我在实验室,更著名的,是开笔记本电脑,必先插网线后插电源——有一夜做起噩梦来,梦到有人入室抢劫,我头一个想起来要带走的,是我的电脑……朋友说:网络是虚拟的,你在其中,有何乐趣?答案是,没有乐趣,只是一种生活,很孤单,很安全,有不相干的人在周围走来走去,永远不会碰到你。

    我不喜欢party——毕业聚餐时,全班唯我拒绝买醉,同学恨我入骨,我因此上了晚报。我不喜欢旅游,虽然被迫去过很多地方,但其结果是,我坐在酒店里,看遍中国各地的电视台——可能我唯一能接受的旅游地点是戈壁滩和草原,而父亲至今愤怒,因为我坚持说黄山很压抑。我也不喜欢轧马路,在杭州读了四年书,没去过六和塔,毕业时才被逼去过灵隐寺;在雅典住了一个月,天天坐同一班车去学校,但是几乎天天回家都要迷路,现在来到美国半年,除了从家到学校,从家到超市,哪里都不认识。只有在法国的那几天,我真正游览过——独自漫步的巴黎的街头,蒙马特高地的灯火,遥远,孤寂,难辨时空,觉得自己是一无所有的,所以不亏欠这座城市。

    不过,我倒是很喜欢shopping——绝对不window-shopping。我看到那样东西很好,我就会把它买回来,也不管有没有用。比如小小的黑礼服我有十来件,可是因为我从不social,所以几乎没有穿过。我只是把它们挂在那里,走进壁橱,磨蹭着它们,犀利桫椤地响,有一种琳琅满目的感觉,它们没有生命,但仿佛有魂魄,好像卢浮宫或者歌剧院里的魅影,会在午夜十二点,来与我窃窃。

    ……

    我母亲感觉我不可理喻到了极点——为我扬言若她再提结婚,我便要去非洲援助医疗。

    我的朋友也开始觉得我难以捉摸——怎么看起来很正常,偏偏骨子里都不知道是几级精神分裂。我笑言,这叫“永劫回归”。他们不解,我即解释,永劫便是地狱了,回归就在人间,路程的两个无间地狱的深度,位移却是零。

    他们还是不解,说,倘若快乐是轻的,痛苦是沉重的,你何必选择大地?我说,大地就是回归,永远离不了,不管跳多高——既然如此,不跳也罢了,我很懒的。

    他们依然不解,说,你为什么不反过来看看?把快乐当作地,痛苦当作天呢?我笑得更厉害了,我说,那么我就是没有脚的鸟,永远也不落地。

    终于他们放弃了。

    我于是便开始引用张爱玲的那句名言:“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并且稍加修正——是长满了虱子。

    朋友惊诧道:那就快换一件啊!也许一件朴素的袍子比较合适你呢?

    这次我不笑了——既然那袍子是生命,可以换么?

    其实我的生命还是充满了愉悦啊,在没有人的时候,在人们都在网线的另一端的时候,在做着那个见鬼的天才梦的时候,在享受我各种“天才”怪癖的时候……

    真的,这袭华美的袍,我还舍不得丢下呢!
№0 ☆☆☆黯然销魂钩 2006-11-17 18:26:43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记得以前看过一篇叫什么386写女生的?
№1 ☆☆☆红72006-11-19 22:18:19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钩子
人生当然是自己的好
千金不换!
看到你的天才梦
我想到了我的蠢材梦
哈哈哈
№2 ☆☆☆钫铮2006-12-01 22:44:26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
№3 ☆☆☆窃书女子2006-12-02 20:01:34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摸摸河马,这是窃书的文啦
俺当时忘换马甲乐,抱歉抱歉
№4 ☆☆☆黯然销魂钩2006-12-02 21:05:14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窃书,我已经说过我是蠢材了
蠢材的功能就是做错的判断
天啊~~
 
我郑重向窃书女子道歉
我该怎么让你了解到人笨就是“笨”这回事情呢?
嗯,是这样
因为没看到钩子的注明
尽管这是你的专栏
俺仍然一条道走到黑的认为
这个就是钩子的原创
所以~~就~~厚颜示爱
汗~~
对不起
看,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你要了解,我是一个经常打错字,说言不及义的话
然后经常理解错事情重点的白痴
这样你就知道,我把事情搞错是很普通的
所以,不要和笨人一般见识哈
对不起,除了对不起俺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所以,抱歉,抱歉。
 
 
-------------------很汗很汗的河马紧张留字
№5 ☆☆☆河马2006-12-02 21:19:21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晕倒
 
拍拍...没关系啦
№6 ☆☆☆窃书女子2006-12-03 00:26:34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俺喜欢孤僻的人~~~~
窃书,刚开始拜读你的文不久,果然是闻名不如自个儿读,好生喜欢啊。。。。
№7 ☆☆☆无可救妖2006-12-09 15:34:06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河马真可爱,到处跑来跑去道歉~~~~
№8 ☆☆☆无可救妖2006-12-09 17:32:07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这个文张爱玲也写过,而且语言方式也很像
№9 ☆☆☆jcle2007-09-10 22:11:11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回复此贴子

名字:
选择图案:
内容:
(注意:一次最多可提交5000字,且一次最多可提交三张尺寸在1024*1024范围内的图片,超出部分请分次提交!)
图片链接:
(贴图规则)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