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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欢迎创作交流区新版工豌豆,马六甲上任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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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创作交流区新版工豌豆,马六甲上任

此后,创作交流区将由她们两个人携同原版主一同主持展开,请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版主们的工作。

大家也看到了创作交流区之前长期处于无斑竹状态,新版工上任后,版规将进行修改和重新整顿。如果大家有什么意见建议,可以就在这个帖子跟贴。



谢谢大家对晋江的喜爱与支持,欢迎大家对论坛的不足提出宝贵的意见
№0 ☆☆☆rita 2010-07-13 17:39:15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恭喜上任!
№1 ☆☆☆月亮鱼2010-07-13 17:42:4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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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rita于2010-07-13 17:39:15留言☆☆☆
 
恭喜上任!
  
№1 ☆☆☆月亮鱼于2010-07-13 17:42:44留言☆☆☆
 
谢谢!
№2 ☆☆☆ 马甲2010-07-13 17:56:5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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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加油。
№3 ☆☆☆虞若兮。2010-07-14 12:16:0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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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二位大人上任,工作辛苦。
№4 ☆☆☆兰文休2010-07-14 13:02:5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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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凹凸曼了么= =
恭喜
№5 ☆☆☆某阁主2010-07-14 17:16:0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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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虞若兮。于2010-07-14 12:16:07留言☆☆☆
 
№4 ☆☆☆兰文休于2010-07-14 13:02:55留言☆☆☆
 
№5 ☆☆☆某阁主于2010-07-14 17:16:07留言☆☆☆
 
谢谢各位~
№6 ☆☆☆ 马甲2010-07-15 09:18:0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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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目。。。飘走。。。
№7 ☆☆☆鱼吃素2010-07-15 14:07:0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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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恭喜!!
 
飘去看版规
№8 ☆☆☆抽风中2010-07-15 14:58:3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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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米事从BS过来这边打打酱油,发现真的不再是暖房了,红大衣们真是勤劳的娃啊~
呃,忘了说,恭喜上任!
№9 ☆☆☆路边野花2010-07-17 09:48:1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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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珍*****2010-07-18 09:41:1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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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甲君,楼上这位四处乱扔专栏的不用被抽楼吗?
№11 ☆☆☆苏殿2010-07-18 11:03:5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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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苏殿于2010-07-18 11:03:53留言☆☆☆
 
抽掉了,谢谢提醒^_^
№12 ☆☆☆ 马甲2010-07-18 14:39:3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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