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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真的很想哭啊,野兔窟主大人就这么认为我是管理员了!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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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当下BS许多人应该都去观赏那野兔窟主大人了吧。

那位大人某段言论如下:

№17 网友:野兔窟主 评论:《乱世倾城之我哥是赵云》 打分:0 发表时间:2007-03-02 23:14:30 所评章节:3
第一,我从来不觉得做女人要高贵大方,这不过是男人强给女性的束缚。第二我也不觉得做作者要文质彬彬,去看看王朔,我怎么也跟文质彬彬联系不起来。不论你们是谁,你们也无权把自己的看法强加于人。我没义务遵守你们的行为规范!你们要证据是吧?我给你们证据,我在论坛被围攻的时候,你们在哪里?你们看一下这篇文开始争吵的日期,闹了多久你们才出来制止?我留了各种联系方式给你们,都是拿来好看的吗?你们完全可以私下跟我联系,但是你们没有,仍然在这个敏感的时期,在任何行动都容易引起争吵的时候,依然在我的文章区域发表这种敏感的言论。我说过我做过编辑,而且是网站、杂志、报纸、电台都做过,我从来没有像你们这种做法。不是不叫你们管理网站,但是你们想过自己的行为是否合适吗?我的行为配不上作者,我还说你们的行为根本不配叫作编辑或者管理员呢我们当时都是处理问题,从没有像你们这样激化矛盾的。还有一个问题,大家都是行内混的,在圈内一稿多投,是最普遍的现象,很多作者能把一篇文章往全国各地每一个省会城市投一遍,我已经很客气了,你们去看看绾青丝有多少个网站。跟我提这个就没意思了,那我还说我从来没见过一个网站抽风抽成晋江这样呢!我能从中午投稿投7、8遍投到晚上,都进不来。你们的编辑如果真有认真工作,就去处理下这个抽风问题。但是你们没有,都在这里掐架,使劲掐。你们看过那些热心读者的评论吗?认真想过他们的话吗?!反省过自己吗?!我没看到一点点这种迹象,我只看到你们终于表明了身份的在这里火上浇油!看看晋江都乱成什么样子了,还有别的网站的论坛、文区象你们这样乱吗?你们做编辑就有资格随便给别人的文打负分了?!有来我这里管理的功夫,不如去看看人家起点是怎么评论的,去看看人家猫扑出现读者跟作者争论时怎么处理的。做点实事,别在这里道貌岸然的推波助澜、煽风点火。我早就准备停止这种争论,可是你们自己看看,现在有几次争论反而是你们引起来的?!


我觉得很无奈。因为很明显,她是在回击我在其文下的留言。


我的留言如下:

[投诉] №19 网友:灰 评论:《乱世倾城之我哥是赵云》 打分:0 发表时间:2007-03-02 22:10:51 所评章节:3

  野兔女士,首先,适可而止朋友拿出的《晋江原创网作者注册条约》是每一位作者在申请ID时都同意过的条约,适可而止朋友将之提出,并没有携带任何的个人观点,其次,野兔女士您却对他说“我希望叫做适可而止的人,自己先知道什么叫做适可而止!”,并且坚信其也是“曾经,或者现在仍然是个作者”却没有考虑到他可能是纯粹的读者。从这两点上可以看出,您已经无视发言者是否曾经发言过,或者发言者所发表的是何言论,而一径的划分到指责您的部分里去了。尽管人家只是复制了您曾经阅读过(也许没有)的规则。
  野兔女士,您的所谓“我不用你们删除ID,我自己会把所有的文章撤出晋江,而且我们新作者群的人,会一起撤出。”言论,已经暴露了您的片面性。在晋江,有权利删除ID的人是场管们,是管理员们,而不是阅读的读者们。除非您触犯了晋江条例,否则怎么会有被删除ID的烦恼呢?而且晋江的场馆和管理员都是公正并富有理性的。
  野兔女士,您说“如果你再让我看到你在我这里发表这种含有威胁性质的言论,我就在论坛、网络上公开发帖,征集所有被欺负过的晋江新人,一起撤文!”这让我看到了一种低级的,缺乏理性思考的,幼稚的报复性行为。您说的,适可而止所发的,您所谓的含有威胁性质的言论,恰恰是您注册这个ID时所同意的条例。如果您对这一点有所怀疑,请点击IE上方的注册/登陆中的作者注册。
  野兔女士,您说您在很多网站上发过这个文章,那我请问您是否注意过您所选择的文章授权等级呢?您的授权等级是B级。关于这个授权,在此文首页下方可以看到详细解释。解释如下:
  “B级授权:晋江原创网代理此作品的投稿事宜,一旦有发表可能,及时通知我做出决定。在不发生重复授权的前提下,我保留个人向其他传统媒体的直接投稿权利。我保证我是此作品的著作权人。我同意晋江原创网向其他传统媒体推荐此作品。由我个人向其它媒体投稿发表,会及时通知晋江原创网。未经晋江原创网或作者本人同意,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请注意其中的“由我个人向其他媒体投稿发表,会及时通知晋江原创网。”
  不知道野兔女士您在将此文发到其他网站的过程中是否曾经通知过晋江原创网呢?身为一位职业女性,您是不是做到遵循一个网站的规定呢?正如同适可而止所发的,在晋江原创网作者注册条约(不同意此条约的自然不需要注册晋江作者)中,第四条,正是“作者自觉维护版内及网站氛围,正确引导读者态度。如发生作者煽动读者、网友敌视态度,无视版规的恶意行为的,本站有权作出相应处罚,最高至删除作者ID及其ID下所发的一切文章、评论。”
  还有,说到骂上,野兔女士,您所发表的所有言论中,涉嫌侮辱,涉嫌人身攻击的言论,加一起是要比您文下其他人对您的,您所谓的“摇唇鼓舌、指桑骂槐、吹毛求疵”还要多的。我虽然不能说晋江的读者水平高,但我得说,至少在您文下,他人的骂人水平是没您高的。您自己也说了,您在这方面是九段高手。
  最奇怪的是,野兔女士,您居然不允许一个网站的管理人员管理网站。并且指责“跟着一起参与”。我非常不理解。场馆一号是一位十分负责任的场馆。虽然一个网站,尤其文学网站的管理是很难做到一碗水端平的,但我们对其的努力依旧是有目共睹。然,您却狂妄的称其处理有偏颇,却无法指出证据。正如同您所说的,凡事还是要有证据的。请您用网站条例或条约说话。如果您真的觉得不对,是可以投诉的。
  事实上,您的所作所为已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我不知道和您同在一个新作者群的人是否赞同您,也不知道您所谓的其他网站的人是否知道您曾发出过何等的言论,我只是提出我对您的个人忠告:做女人呢,要高雅大方,做作者呢,要文质彬彬,做一位女作者呢,就是要兼俱二者。
  以上是就是论事,以下是我个人的看法:
  当您有所谓的“撤出晋江”的言论时,您其实已经犯了最大的忌讳。当您甚至到其他网站上宣称晋江“欺负你”时,您已经失去了在晋江自处的资格(个人看法,个人言论)。一位女作者,一,达不到红猪侠的水平,二达不到随波逐流的影响力,却具有无可伦比的“尊严”和“攻击性”……说实在的,您不适合做一名写手(您现在的水平其实够不上作者二字。我说您写手不是污蔑您,因为我也自称写手一名)。每一个写作的人,只有在写东西的时候才是具有作者这个身份,在其他时候,他和她的发言,都是从读者角度出发的。所以,您不要问我为什么我不把我的文章拿出来给您看,原因很简单:第一,现在看你文的我是读者,第二,身为此文作者的您不具备当读者的自觉。
  最后,发表我个人看法:一切想离开晋江的人,都有离开的权利,没有人逼你,自然也没有人求你。当您连一个网站的管理条例,管理人员都蔑视,并且将片面的观点四处宣扬的时候,请体谅我对您的品行也产生蔑视。


真真的让我无语之处,在于其似乎将鄙人误认为是晋江管理人员。

我很想再去其文下发言,却觉得很是纠结。且不是点开每一章留言是在给其增加点击,最重要的是我实在不想和她纠缠于管理员问题。

而且最有意思的现象如下:

一,此位野兔女士将所谓“圈内”不良现象当做回击武器,并且抬出了绾青丝一文来反击我对她违背授权行为的指责。

二,这位女士将女人该有的端庄大方,和作者该有的素质踩在脚下,并且用王朔来做例子。

三,此女士不管对方是抱持什么观点,也不管对方是什么人,当她认为对方是某类人时,她就可以在不做取证的前提下放肆抨击。

四,这位女士明显鄙视晋江原创网,并且有过“中国有多少文学网站知道吗?就你们这一亩三分地吗?别搞笑了!转载我文章的网站多得数不过来,在这里首发就是看得起你们,别给你们三分颜色就来开染房!”的言论。



通过以上四点,我要对广大的BS朋友们衷心的说上几句:朋友们,我们一定要自律啊!这位女士已经将一位作者,一个女人最不该有的行为做了个遍!大家一定要以她为鉴严格自律,不能做出让别人蔑视的行为!

这位女士的口舌之利大家也都看到了。事实告诉我们,人身攻击是不对的,只能让别人既鄙视之,又不屑回敬之。

最后小小声的问一句:究竟是哪路神仙家的新作者群有这位佛爷啊?能不能彼此沟通一下,让她来BS呢?在她文下回言实在让人纠结啊!
№0 ☆☆☆ 2007-03-03 09:43:17留言☆☆☆  加书签 投诉 不再看TA

嘿嘿 就象是有人杀了人 还光明正大说 别人杀人了 我咋就不能杀呢
№1 ☆☆☆amy2007-03-03 09:51:2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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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于2007-03-03 09:51:25留言☆☆☆
 
我真的很纠结啊,究竟是哪路神仙群里出的人才啊……我太想和她在BS里谈谈,我实在不想去她文下了。她太会断章取义了。
№2 ☆☆☆2007-03-03 09:53:0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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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摸LZ,你应该感到自豪——“我说话是多么有领导风度阿!人帅想低调,天都不允许……真是”
№3 ☆☆☆天然二寸2007-03-03 09:55:4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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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于2007-03-03 09:53:01留言☆☆☆ 
而且 搞自己好像多冤枉 多受委屈
就差没六月飞雪了
№4 ☆☆☆amy2007-03-03 10:01:5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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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的口气的确很领导啊………………= =
要是我初来乍到jj也肯定以为阁下是管理员之类的人物
№5 ☆☆☆华天下之大丽丽2007-03-03 10:03:3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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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天下之大丽丽于2007-03-03 10:03:39留言☆☆☆
 
擦汗,我说话就这个样子,是温和派的,来不了锋利。而且我习惯总结。再说了,这位女士实在是相当的过分。她的文在许多地方发过,并且在那些网站里说“晋江围攻她”。此事我已经在意见区投诉了。
 
 
☆☆☆amy于2007-03-03 10:01:52留言☆☆☆
的确,我就是因为看不过去她那个样子才罗列出这些点的。可她却……哎。反正自从场馆一号大人为她挂上黄牌后,她就看谁都像管理员。
№6 ☆☆☆2007-03-03 10:11:3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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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表再为了这位历史系毕业,广告编辑出身,资深媒体人滴野兔大人生气了
不值
有理跟她也素说不清滴
她反倒折腾滴更欢快了
倒时候生气滴素自各儿
划8来 啊
№7 ☆☆☆KI十三2007-03-03 10:39:2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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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捏?。。这架掐的起来么?。
№8 ☆☆☆嘿嘿嘿嘿……2007-03-03 10:45:29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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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捏?。。这架掐的起来么?。
  
☆☆☆嘿嘿嘿嘿……于2007-03-03 10:45:29留言☆☆☆ 
PIA飞
你这个看热闹滴态度素8对滴
去蹲墙角检讨去~~~~~~~
№9 ☆☆☆KI十三2007-03-03 10:49:5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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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十三于2007-03-03 10:39:23留言☆☆☆ 
 
呵呵,我可懒得和她生气。我只是不想去她文下和她纠缠。我比较倾向于有事来BS解决,别把BS的矛盾带到文下。也别在文下把什么事都当成是BS来的事。
 
再说了,这位女士估计写网文大概不超过一年。在晋江更是新得不能再新。哪怕她是从哪个圈子里出来的,进了这个圈子还是嘎嘎新的一位。我比较想向她传授点常识。
 
 
☆☆☆嘿嘿嘿嘿……于2007-03-03 10:45:29留言☆☆☆
 
我很想掐架。但我不想骂架。
 
那位野兔女士完全把掐架和骂架弄混了,别人和她掐架,她回敬人家骂架。
 
叹息复叹息。
№10 ☆☆☆2007-03-03 10:52:3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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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已经掐了一次了,难道还要再掐?
继续占个普通席慢慢欣赏……
№11 ☆☆☆小夜2007-03-03 10:52:5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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叹~最开始的时候就是在BS掐的,可惜后来有人到文下去打负分,所以才转移阵地的...
№12 ☆☆☆无聊的人2007-03-03 11:04:26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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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也是那个群里面的.
群里面的人都有叫过她停止.
但是她好像不听劝.
我们都劝不动她.
但是好像某人已经劝服了她.
应该不会发生什么事了吧.
如果她不再冲动的话.
№13 ☆☆☆隐姓埋名2007-03-03 11:13:1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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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的人于2007-03-03 11:04:26留言☆☆☆
 
笑,当初那是掐?
那帖子我看了,双方到后来都不怎么理智了。
而且去她文下打负分的,除了几个无理由的有刷分嫌疑及涉嫌人身的评论外,最近的很多评论这位野兔女士都选择性看。
 
说实话,那些个打正分的,是可以判断出三四个为有目的的为其补分,以及人情偏袒的。
 
掐架是逻辑游戏。好笑,和骂架是两码事。
 
咱们BS出产的是挑战智商的掐架,至于骂架,除非太过分,我们还是不要放下身段的好。
№14 ☆☆☆2007-03-03 11:15:38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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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喜欢看掐架,毕竟技术含金量高嘛!
纵观各大BBS,碧水的掐架还是相当有水平的。我可是占好了座的说,谁也不许和我抢啊!
№15 ☆☆☆小夜2007-03-03 11:21:2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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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姓埋名于2007-03-03 11:13:17留言☆☆☆
 
我最想说的是,如果她有意见,来BS解决。晋江的事,晋江解决,不要四处宣扬晋江欺压论。
 
我想,大家心里都明白,虽然传说BS爱掐人,也不能否认确实有掐人的风气,但很少有无缘无故纠缠不清的事。晋江的注册条约上说得清楚,如果无法承受负分,就不要注册算了。读者有评论自由,作者有投诉自由。有不该出现的评论可以投诉,却不能让读者不发表言论。
 
说实话,我倒是怕了这位女士。文下不是作者和读者吵架的地方。想吵,来这里。
№16 ☆☆☆2007-03-03 11:23:4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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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可惜正主儿迟迟不现身,我还指望着靠卖座位发一笔横财呢!
№17 ☆☆☆小夜2007-03-03 11:25:4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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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于2007-03-03 11:23:42留言☆☆☆ 
 
她一上来就说"他们又来掐了"
然后就去奋战了.
能说什么.
能说的都说过了.
她要是能听进去哪怕一点点也好啊
但是她似乎不听吧.
有人跟她还差点为了这件事(掐架与否的事)翻脸

我只能说.
可悲.
 
其实负分也没有少收
但是也没有去多管
其实有一个朋友说得没有错"看自己有负分也是一种享受".
大笑..
№18 ☆☆☆隐姓埋名2007-03-03 11:30:0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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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
人家是名震四方的魔女。
是某某某媒体的XX。
是跟XXX节目掐过架的。
是山什么历史大学毕业的。
是做过N个职业的。
是挑战过电视台的……虽然说输赢我们不知道。
话说……
我觉得这些都是话说……
大家一起54我兼她吧、、、
№19 ☆☆☆纠结之话说2007-03-03 11:30:5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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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姓埋名于2007-03-03 11:30:04留言☆☆☆
 
咳,我问一句哈。她曾经说出了如下言论:
 
我说过如果继续这个样子,我不用你们删除ID,我自己会把所有的文章撤出晋江,而且我们新作者群的人,会一起撤出。甚至,如果你再让我看到你在我这里发表这种含有威胁性质的言论,我就在论坛、网络上公开发帖,征集所有被欺负过的晋江新人,一起撤文!
 
“而且我们新作者群的人,会一起撤出。”——不知道此句是否曾在群内进行过沟通。
№20 ☆☆☆2007-03-03 11:43:2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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