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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快乐银币的犯罪证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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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银币的犯罪证据

  ——直径一点七五公分的承诺

  从星期五起,茶水间的饮水机就空空如也。一直没人来换。到了星期一,淡蓝色的水筒内壁甚至起了一层蒸汽,混杂着微尘,让她彻底失了喝纯净水减肥又美容的兴趣。幸好同一楼层离部门不远还有一台自动贩卖机,殷绯色趁主任不在跑出来。
  “哗啦”一个硬币落底,小零钱包里却怎么也搜不出另外一半金额。她翻了一个白眼,嗓子里的干旱更加严重。正要拿回硬币,右侧伸来一只套在西装白衬衫内的手臂,指头上掐着的零钱哗啦哗啦进了机器。殷绯色回头,见对方正在喝左手的纸杯咖啡,抬眉毛示意她快点买。
  “谢谢。”按下标牌,香草可乐滚出来。捧着冰凉的罐体,殷绯色转身给对方感激的笑容。刚刚一句“谢谢”对方没答,她微微启唇冷了场,“嗯,多谢喽。不然真的会起火。”她指指喉咙。
  “唔。”咖啡杯仍然遮在男人嘴边,虽然没有喝,但也并没有要讲话的意思。
  “我是企划部的,你是……”对方仍未要接,殷绯色打量他浅咖啡色的西装,“销售科?”
  “唔。”杯子后的一双黑眼睛若有所思的盯着殷绯色。
  她心里乱了一步,本来想说一定尽快还,但想想几块钱还推开推去实在难看,于是说:“不如下次我回请你喽。”
  “啊,就是这个。”石像终于开口。
  “哪个?”
  “原本还在发愁请美女出去喝咖啡的借口。”
  她的眼睛稍稍张大,随后弯成了两道温和的弧线。


  被从哥哥家里踢出来,公司裁员和与咖啡男人分手几乎都发生在同一个礼拜,让殷绯色险些无法招架。那几天她一直住在廉价旅馆里,行李堆在角落,人就像海螺一样缩在床上不停往求工报纸上画圈圈。间或接到电话,去面试了几次,不是需要待工就是临时替班,存折里的数字飞速下降着。银行卡被提款机吐出来的那天,她站在路边提着行李面对机器显示屏哭了出来。口袋里的零钱只够两瓶可乐。
  当天晚上,她拖着所有行李到市中心医院,坐在急诊室外面的长椅上入睡。半夜里,一个寒颤醒过来,她晃晃悠悠的走在明亮的医院走廊上,寻找饮料贩卖机果腹。几个硬币进入机器,她试遍了所有按钮,就是没有东西掉出来。
  “坏的。”旁边的男性声音这样说。
  她稍稍抬头,顺着男性手指望去,机器最上方贴着“已停用”几个大字。
  女人最狼狈不过两件事:卸装后的模样被喜欢的男人看见和在陌生人面前哭。殷绯色要哭不哭的噙着眼泪,望着身旁穿白大褂喝矿泉水一脸无辜的男人,委曲从肠胃起,到胸腔,再到喉咙,差点冲破泪腺。
  “妳是病人家属?见妳等了三四个钟头了。”男人問。
  “不是。”
  “那么……妳生病了?”
  “也不是。”
  “……呃……”
  “……我、我实在找不到比这还便宜的旅馆了。”这句话讲完,她的泪腺被冲破了。
  矿泉水男人胸前的工作卡上写着沈彦清,助理医师。每天大大小小零零碎碎总能遇见些稀奇古怪灵异鬼神的事情,所以对于女人的回答,他听过就算。但打那以后,接连的两个星期,女人真的每天晚上都坐在急诊室外面瞌睡。一天晚班结束他要离开时,经过女人身旁,忍不住停下来蹲在女人前面,用一根手指头戳她昏睡中摇摇欲坠的头部。
  “妳没有什么要好的朋友吗?可以帮到妳的朋友。”
  “……”女人脑海里闪出一个名字,但随后又抹掉了,摇摇头。
  “妳家呢?父母亲?”
  “……这很难说清楚。”她不自在的用指甲挖自己的牛仔裤。
  沈彦清盯着她的眼睛,没话讲。殷绯色尴尬的看着地板,头顶感觉麻麻的。
  起初,殷绯色搜遍全身,最值钱的是无名指上的银色小戒指。咖啡男人在相识八个月后送的。可女人实在是感官生物,她舍不得拿去卖掉当掉。穷困潦倒两个星期后,她体重急速下降,指头变细,戒指反而总是自己滑下来。握在手心,冰冰凉凉的,带一点浪漫,于是她总认为咖啡男人会再回头来找她。
  接下来的三天,殷绯色消失于急诊室外。沈彦清下晚班经过长椅还会下意识瞄一眼,空空荡荡,或者坐着陌生人。“今天也没来”。这样的想法习惯性掠过,但仅止于此。


  为了避免尴尬,殷绯色决定不再回到那个医院去。她把存折里面的钱,连带小数点后三位都取了出来,给极罗罗打电话。对方冲着电话筒用高八度喊:“妳干嘛无缘无故玩失踪啊!”之后声音又恢复成温柔可亲并加哭腔,“那妳现在人在哪里?我去接妳好不好?不要为了那种男人想不开哦!……”
  殷绯色挂上听筒,叹气。极罗罗口中的“那种男人”不就是她们两个的矛盾点么。
  在认识殷绯色之前,咖啡男人是走视觉系路线的地下乐团鼓手,极罗罗是主唱。同时期杂七杂八的乐团太多,他们并不出彩,过了很久也没人发现。大家都放弃后,只有极罗罗一个人任性的坚持着。殷绯色还记得,一年前八月底暴雨的晚上,她正在男人的公寓为他庆生,极罗罗浑身湿透的来到,抱着男人就大哭。哭过之后,舒服的叹气,才发现殷绯色一直在角落里望着她,于是拖着还在滴水的衣服走到她面前去:“打扰喽,我是极罗罗。”
  “极罗罗。”好奇怪的名字。
  “很特别的名字吧?我生来就是要当歌手的。”她说。男人从后方扔了一条浴巾把她从头到脚盖住。
  “发生不开心的事吗?”殷绯色偷看了一眼男人的脸色,去给极罗罗泡热茶。
  “刚刚面试失败了。他们说我跳舞眺得好难看。”
  “哦。是吗……”对这个话题并不感兴趣,殷绯色仍和颜悦色地答应,低头看着茶叶。
  男人没赶极罗罗走。这让殷绯色觉得局促不安。于是她把生日蛋糕切成奇怪的几等分,吹了蜡烛了事,抓了皮包就回家去。极罗罗,极罗罗,极罗罗,殷绯色念着这名字,想,她就舞台上好像一支美丽的荧光棒,以优美的舞姿跳到你面前来,摆出一个谢幕的pose,然后对观众A说:“我要拿走妳的爆米花喽。”然后她便轻而易举地拿走了。
  从那之后,极罗罗常出现在男人的公寓,两个人开始研究音乐。偶尔,殷绯色送茶到房间给他们喝,虽然打开了门,但她却好像错觉一直也进不去。
  咖啡男人酷爱咖啡,鲜少喝醉。可有一天,他同极罗罗一起喝醉,两个人东倒西歪的回到家里。殷绯色为了交一份公司的文件给他而在门口等,撞见两人这副样子,实在不知自己应该作出怎样的反应才好。把两个人一个扔在客厅沙发,一个扔在卧室床上,她默默看着浴室镜子里自己的脸,摇头:“啧,一杯饮料的代价可真大。”
  临走时,男人一把拉住她的手腕,在西装口袋里东翻西找一通,掏出一个小绒布盒,里面的戒指戴上她的无名指刚刚好。她看着戒指,耳中听到的却是客厅里极罗罗的轻微鼾声。有什么关系呢,她想,有什么关系,她已经拿到戒指。爱情是世界上最伟大的魔法,戒指是直径不到两公分的承诺。
  无名指上有装饰的那几天,殷绯色整个人神清气爽。上班下班加快脚步,口头禅是“没关系”。约好要去给男人做菜的那天晚上,她特地穿了新衣服,喷了香水,只是赶到时,男人趴在地上不晓得在找什么。
  “夏实?你在找什么?……要不要我帮忙?”
  “……啊,不用,没什么大不了。”男人回答说,眼神仍然在四处搜索着,最后停在女人身上。
  “新买的哦。还不错吧?”她原地转一圈。
  “很漂亮。”男人牵起她的手,目光有些许讶异,又转为疑惑,最后变成无奈。
  殷绯色全身僵硬,看着男人直视自己手指的眼睛,第一次用清清楚楚一字一顿的声音叫他的名字:“夏实。”她知道他有时候爱开玩笑,有时候不太会照顾自己,有时候不怎么会讲话,有时候性子慢了一点,可她不知道他连戒指也会给错。那是她最后一次和夏实吃饭,因为一个星期后,她看到极罗罗的无名指上戴了同一款式的戒指。“那种男人”连撞衫之恨也不懂。
  坐在马路围栏上,远远的,极罗罗跟她招手,卷发跟着她的步伐一颤一颤的跳动。
  “呼——好喘。喂,说真的,妳这些天到底去了哪里?”极罗罗按着腹部大喘气。
  “没啊,我一直在这。”
  “我打去妳家,结果妳大嫂跟我说‘没这个人’耶。”
  “嗯,我被踢出家门了。”她冲着身后的行李扬扬下巴。
  “啊?为什么?!”
  “……嗯,很难讲清楚。”她苦笑,想起了她给矿泉水男人的两个空白答案。


  连续一个星期没再见到那个急诊室女孩,沈彦清的记忆渐渐模糊。由于不记得那女孩子确切的长相,所以他偏执的定义为“很美”。这个印象在他再次遇见殷绯色的时候被抹乌了。他有些许气愤和怅然。
  便利店柜台里,用甜美的声音说“欢迎光临”和“谢谢惠顾”的女孩甚至没有抬头,沈彦清就认出她了。
  “因为妳睡觉一般都是这个姿势,我对妳的头顶比脸还熟。”
  “一共四百三十九,找你六十一,收据放在袋子里,东西请拿好,慢走。下一位,你好。”
  他就这样被她像生产线上的半成品一样推出视线外。沈彦清站在门口犹豫了一会儿,走了出去。她还戴着那戒指,那只过大的戒指用银色链子套好挂在脖子上。他保持好心情一路走回家去,想着:住在便利店的临街真是件很棒的事。
  傍晚,极罗罗来顺道接她下班,回到两个人共同租住的地方。对于目前的境况,殷绯色也觉得很尴尬,她甚至搞不清楚自己和极罗罗之间是什么关系。可极罗罗说,谈恋爱这种事,不分前后,只有对错。她摇头,谁对谁错呢,只有“适合”与“不适合”。或者是习惯的问题,再或者是容忍的问题。
  白天,殷绯色去便利店上班,晚上回家帮人写枪稿并留意报纸上每一个广告公司的征人启示。
  矿泉水男人每个礼拜三和五会来买必需品。起初由于小小的自尊心作祟,殷绯色并不想和他讲话。后来发现他似乎住在附近,一时的应对之策起不了作用,于是她只好垮下肩膀,承认自己是那个睡医院长椅的古怪女人。有一次沈彦清来买杯面,她刚好在吃晚餐,给他结过帐后,他仍不走:“我那边楼上刚好停水,可以借热水泡面吧?”
  “嗯,可以呀。”她实在想不到借口赶他走。
  水借完了,面泡熟了,他坐下来吃。她更加赶不走他。
  “后来妳去了哪里?”沈彦清问,一边吃杯面。
  “什么?”
  “离开医院之后,妳不是说没有朋友可以帮忙么?”
  “……刚好碰到一个朋友。”
  “喔。”双方都不再说话。可殷绯色为他的问题倒尽了胃口,一口也吃不下去,起身去忙其他的活。
  沈彦清并不急,他喝完最后一口汤,把杯子扔进垃圾桶,有条不紊的说再见,下个礼拜三和五还是会来。
  殷绯色盯着墙上的时钟愤愤地想:“习惯成自然”这句话真是可恶,她已经开始会去注意烧好的水是否刚好够多一碗杯面的分量。沈彦清踏进便利店的时间总是一分不快一秒不差,可不管他什么时候来,来几次,他还是会看到女人脖子上那个过气的戒指在她锁骨上敲来敲去。
  圣诞节前夜,同事跟殷绯色换班。半夜,店里疏于访客,她坐在小凳子上看电视,不停的换台差点睡着的时候,她看到夏实。
  头发染成咖啡色的夏实坐在主持人旁边,笑起来右边脸颊上有酒窝。镜头再偏一点,旁边是极罗罗和其他人。殷绯色的手指发凉,看着访问节目的桌面上所有人都摆着可乐只有夏实面前是咖啡时,她的眼睛酸胀难忍。客人进入便利店,门口的铃铛发出叮铃叮铃的声音,她错觉那是香草可乐从机器中滚出来,眉眼之前都是酸痛。她深呼吸,视线无法离开屏幕,用甜腻的声音说:“欢迎光临。”
  对方没回答,迫使她转头,眼泪脱离了眼眶。
  矿泉水男人就站在门口,一句话也不说。但殷绯色的委屈又从肠胃胸腔喉咙里涌出来,她抱住他就哭。
  “怎么每次都是在我最狼狈的时候遇见你。”她的声音埋在他的衣服内,囫囵成一团。
  “妳说什么?”
  “我说我简直讨厌死你了。”
  “什么……啊?”他听不清楚,但是不再追问。


  殷绯色和哥哥进入孤儿院的时候一个五岁半,一个九岁。她甚至不记得哥哥姓什么,但只要她喊“哥”,他就会答应。起先是因为怕生,而只有他俩是一起入院的,他走到哪殷绯色就跟到哪,到后来,不断有孩子被送进来和被接走,差不多只剩他们两个一直滞销,跟在他后面就是成了殷绯色唯一能做的事。这种习惯一直延续到成年之后。
  兄妹同住一屋檐下不是奇怪的事,但姑嫂同住一屋檐下就麻烦了。
  大嫂口中时不时会扯到夫妻感情好的冒泡的字眼,哥哥也当面接二连三表示忠心耿耿。殷绯色虽然听得汗颜,但又不好明说,只好算计着什么时候搬出去。那天还未到来,大嫂先是说自己怀孕了,胚胎未满两个月,她却每天都说要布置小孩子的房间的事。住三个人刚好的房子于是到处充满着排挤。有天殷绯色下班回家,自己的行李已经打好准备在门口,屋子里面叮叮咣咣,木工漆匠都来了,说是要弄婴儿房。
  大嫂走出来:“我跟妳大哥商量了一下,这几天我和他先挤在客厅,我们的卧室给妳住。等房子弄好了,再多打一个隔间给妳。”
  “其实不用了,我刚好也是要搬出去。”她眼角瞄到哥哥站在里屋盯着修天花板的木匠,充耳不闻,失望透顶。
  不管是什么感情,占了先机,就能先得,这种说法是错的。殷绯色想。只是,这又是谁的错呢。
  她在孤儿院的时候曾经有一个青梅竹马,但比她幸运被领养了。后来有好几年,她都幻想着可以在这个城市的另外什么地方碰见他。偶尔遇到算命的也要占一卦试试看。可是人家算出来她将来的老公的模样和她的青梅竹马完全不稳和,于是她就哭。但现在的她已经早过了那种可以为“错位”哭泣的年龄了。
  只是她看着手里的银行卡,房间角落的行李箱和跟极罗罗共用的的浴室,实在笑不出来。
  她对极罗罗说,切忌和死会了的男人交往,正常交往也忌。
  极罗罗不解。
  她回答说:“因为他们会时刻保持杂念并且极力撇清,好象妳的存在就是为了诱惑他。”
  沈彦清还是每个礼拜三和五来便利店,但会一直等到她下班,然后一起出去吃个饭,唱个歌。有时候太晚,殷绯色就住在他那里。习惯成自然仍然是可恶的词,她开始会下意识的煮饭,打扫和取信。结果,从秋天起,殷绯色持续在信箱里收到署名为“蓝”的情书,没有邮戳,收信人是沈彦清。一天一封,从不耽误。她把它们收集好,和其他的账单广告捆在一起放在沈彦清的床头。几天过去,其他的信封都打开了,只有情书还原封不动,只是被收进了抽屉。
  殷绯色打电话给正在修指甲的极罗罗:“小蓝同学的情信再次风雪不误的送到了。”
  “哎呀,好感人!殷殷,妳不是会写稿么?妳为她写本书吧。”
  “献给天下所有的插足行业人士吗?”
  “真煽情啊,我要拿来写歌。”
  “好啊,妳喜欢的话。”
  “……嗯,名字就叫,狐狸精之歌?”
  “……”
  晚饭时刻,她失了食欲,待对方吃完,她小心提起信件的事:“你都不想看吗?”
  “妳想要我看么?”他反问。殷绯色没讲话,站起来收拾碗筷。沈彦清看着她的侧面,她弯腰低头的时候,过气的戒指项链又漂荡出来。他移动视线,皱眉走进屋去。
  殷绯色站在泡沫飞舞的厨房里,双手冲着冷水洗碗。
  “你果真不知道我喜欢蓝色呢。”声音传来,沈彦清斜靠在厨房门口,手里拿着一堆情书,皱着眉毛念,“别说我肉麻,我没有任何暗示的意思……那只是一个小女孩对于幸福朦胧含义的追求而已……呵呵,我喜欢蓝色,因为那个喜欢蓝色的女主角最后得到幸福了……所以,我也喜欢蓝色,并且,相信自己一定会幸福……我会不停的给你写信,给你写,给你写。”念到一半,他念不下去了,头上生出很多黑线,换另外一张,“今天上午去考试了,我们老师……”
  “嘘——”她打断他,“嘲笑别人的情书,很难当正面角色呀。”
  “有差吗?要是讨厌谁,她再乖巧你也会觉得她讨人嫌。”
  “……你不回信的吗?就象‘电子情书’那部电影一样。”
  “不要。天气冷,我不想做手术和抱妳之外会活动手指的事。”
  “唔,好吧。非善类。所以,你现在杵在那边是要帮我洗碗还是怎样?”她半转过来,露出她最漂亮的那边侧脸给他看。
  “做为实质上的好男人……妳来洗碗我跑几百米去帮妳垃圾如何?”
  “是,是,真是谢谢你啊,好男人。”


  极罗罗的乐团准备在春天出片,之前有两个星期的假期。殷绯色破天荒主动打电话给极罗罗约她出去。提到那些不断飞来的情书,殷绯色一边切着盘子里的蛋糕说:“结婚是两个人的事,但爱情只是一个人的事。”
  “哇,好啊,这么有骨气!不如分手喽。”用诱人的表情吃蛋糕,透明橱窗里映出的是水仙样的女人。
  “不行。”几乎完全没想就断然拒绝了。
  “嗯?为什么?”
  “因为不管是老公,还是男朋友,都是珍贵的私人财产!”刀叉在盘子上碰撞出不雅的声音,她稍稍收敛,“妳知道,哪里有可以把戒指熔掉的地方吗?”
  “嗯?”她注意到她脖子上的戒指,但聪明的移开视线,“为什么要熔掉?要熔成什么?”
  “嗯,就是想看看,熔成钱币的形状,会有多大。”
  极罗罗吃掉盘子里最后一块沾了奶油的草莓,视线投向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她突然觉得,神投注到这个世界的是千丝万缕,爱情绝不只是一个人的事。余光里她瞄到和自己同款的戒指,发现在这场战争里没有赢家。
  她带殷绯色去工艺很棒的金匠铺,三天之后取回来一看,只是个不起眼的银片。硬要量的话,这个意义重大的戒指银片,只有一点七五公分左右,竟然单薄得一个不小心就会折断。于是只好重新请师傅加料进去,至少也要添成钱币大小。殷绯色白白兴奋了一下,看着最后拿回来的有细小花纹的镀了镍的银币,只觉得疲惫不堪。
  停下脚步,她和极罗罗身旁杵着一台自动贩卖机,她对这似曾相识的画面翻了个白眼,买香草可乐。但翻包倒袋就是找不到剩下的几块钱,口袋里的稿纸乱成一堆。极罗罗瞪眼:“只不过找不到钱,妳紧张什么?”
  “妳不懂,这镜头实在太熟悉了,我怕后面又伸出一只手来借我钱。”顺便借她的爱情。
  “神经……”极罗罗笑。
  最终,她的右手在口袋里摸到一片金属,看也没看就把亮晶晶的银币塞进机器。里面发出故障的声音,过了一会儿,香草可乐哗啦的掉出来。她终于松了一口气。
  “这是什么?”极罗罗翻着她的稿纸。
  “这个月的枪稿定题。”两个女人喝着可乐并肩走。
  “银币和证据?哇,这是什么题目?!这么离谱,妳要怎么写?”
  “鬼才晓得。” 

  一杯饮料给她一段爱情,她的爱情最终还给她一杯饮料,很公平。

2004.1.25
№0 ☆☆☆天宫雁 2004-05-21 07:54:42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踢踢
№1 ☆☆☆灰蓝2005-02-03 13:27:5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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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不顶
№2 ☆☆☆sharon2005-02-16 16:26:3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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