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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铁血胭脂评论合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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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胭脂――《铁血胭脂――西夏开国的血腥与欲孽》 作者:apple

其实,无论是在什么历史背景下,都有像元昊一样自私自利,自大,野心勃勃,即使心里面有温情却不能给人带来温暖而只是寒冷的男人。这样的男人,伤害别人的时候,总是使用致命的武器,确实的,那些伤害一一都是致命的。而这些伤害,却全都来自他们内心的黑暗,来自那些不能被满足的欲望,不愿意被征服的权力欲,不愿意面对挫败的怯懦,不能够得到的爱情,和自己受到伤害就希望同等的伤害加之于伤害自己之人身上的强烈感情。这些伤害是从伤害而来,又是由伤害而止的。他们在伤害的时候,流露的是无所谓的态度,实则这样强烈的伤害,本身就是有所谓的代名词。在伤害的时候,他们是否也能感觉到对方的疼痛呢?是否也感同身受呢?
这是一种很绝望的感情。除了大厦忽喇喇倾倒,没有别的结果。这是一个很无聊的游戏,参加游戏的人,彼此了解太深,知道对方每一步棋的意图,了解背后每一种复杂的情感,却还不得不将自己伪装起来,一方面伪装着去伤害,一方面伪装着自己没有受到伤害。不错,伤害方总要比被伤害方少疼些,这也只是片刻的,时间长了,还是会隐隐作痛,不痛不过是时间未到而已。这种游戏,真是无聊。在胭脂年轻的时候,她有满满的感情和勇气,当对方步局的时候,她会勇敢的应对,即使知道可能的结果,她手里面,同样握着自己的武器,这个武器对对方而言,一样是致命的。可是,胭脂也会成长,老去,总有一天,这个无聊的游戏会使她厌恶,她既没有精力也没有足够的感情再来参与。再热的火也会熄灭。那个时候,就只有无尽的寒冷了。
每一方都是不可挫败的,都是不认输的,都是有着尊严的。因此,感情是可以输掉的,欲望是可以输掉的,但是尊严是不能失去的。失去尊严的,也同时很快的不再尊重对方。一切就都已经结束了。不错,爱是很深的感情,恨也是很深的感情,当游戏以厌恶结束的时候,那就是所有的年岁过往都被抛弃掉,一种孱弱的苍白的却不是那么强烈的感情代替了强烈的感情。
我们的生命有限。生活中不应该有这样的游戏。即使有,我们也应该退出。胭脂,是否想到了呢?假如历史中真正有这样一段感情,我相信,历史中的真正的胭脂,一定想到了。一个坚强,理性和充满感情的女性,一定能够面对,也一定能够明白,值得的已经得到,得不到的已然不值得。既然不值得,自然没有对手,没有游戏,没有过往。这些就都随风而去了。
生活中有更珍贵的东西。一个坚强的理性的和充满感情的女性,一定能够发掘。
№0 ☆☆☆蒋胜男 2007-09-18 17:53:38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盛世繁华下的祭祀 作者:云扬
不记得谁曾说过两个性情太相似的人在一起是很难幸福的。但事实确是如此,胭脂也元昊从小一起长大,是青梅竹马,胭脂从小就被人宠着,对于胭脂来说,她成为元昊的妻子是早晚的事。她也早知道如元昊这般身份的人身边必定是云英围绕,即便是有了这样的认识,但元昊的承诺还在耳边回绕时,她却听说了他将要成为别人丈夫的消息,这对胭脂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叫她怎能接受得了。她是草原上的骄女,她的骄傲决不容许她低头,于是她说出了——“你娶一百个女人,我便嫁一百个男人。长生天在上,我没藏胭脂在此起誓,今生今世,我便是嫁一百一千个男人,也绝对不会嫁给你元昊!”这般决绝的话来。他们原本是相互爱恋的男女,一个因为身上所必须承担的责任不得不另娶他人,一个却又因生性骄傲而容不得对方这般既而采取嫁于他人的行动来打击报复。但他们此时此刻看到的只有自己的伤自己的痛,属于年少的轻狂和骄傲让他们都忽略了对方的伤对方的痛,因此胭脂不会知道她在打击报复元昊的同时也是将她的一生赔了进去。曾经的快乐不会因她嫁给遇乞而被遗忘的,越是想要忘记偏偏越是记得清晰,而在她对那些美好和快乐难以忘怀的同时,她对元昊的恨也会随之增加,内心那股不服输的怨气就愈是加深,这一切的一切都注定了胭脂与元昊的悲剧。
胭脂嫁给遇乞或许是赌气,或许是感激,又或许是一个人伤心绝望之下的一种下意识里寻求保护的方式。但不可否认的是我想遇乞是会好好呵护她的,因为他能透过胭脂的坚强看到她的脆弱她的无助,胭脂能够嫁给他是一种幸福,不过同时也会是遇乞的悲。清楚的明白自己的妻子心里面有一个人,而这个人不是他,相信这样的清晰意识对于任何一个男子来说都是痛苦的。可是遇乞愿意给胭脂一个避风的港湾,他在乎胭脂,但我想蒋大不会给他一个好的结局吧!毕竟一开篇就写明了胭脂的孩子是元昊的。
还有就是卫慕青兰,她有个有身份地位的姑姑,还有身后整个卫慕家的支持,她可以说是幸运的。但她却喜欢上了元昊,这个无论她如何努力都无法抓住心的人。她的婚姻其实也可以说成是一庄买卖,用来维持卫慕家名望以及满足皇后私下想要借此控制儿子的目的。她是得到了尊贵的身份,可她也失去了这一生的自由,从而陷入一场无止尽的噩梦之中,满心的欢喜都让恨与嫉妒所占据了。
每一个王朝的开拓无不是建立在皑皑白骨之上,是用鲜血洗涤出来的盛世繁华。无论是元昊,胭脂,遇乞,还是青兰,亦或是其他的人都更像是一个祭品,在命运的指引下被送上祭坛,成就了这一场开国的祭祀大典。
№1 ☆☆☆蒋胜男2007-09-18 17:54:0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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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被无情弃 作者:万无争
其实想写评论也是很久了,不过也是很懒,懒得下笔,所以也是长期潜水的霸王之一,实在是……惭愧!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写得好的文章,张力够的文章会让人忍不住一页页翻下去,有一口气看完的冲动,所以没有时间来慢慢打分,相信很多人也是一样,全部看完了再慢慢补分。毕竟,打分是尊重作者的劳动和创作,用这种微不足道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题外话说完了,来说说这部作者自称狗血加小白的作品——铁血胭脂。
我必须承认,这部作品确实狗血,也确实小白,但是米有办法,我好的就是这一口,并且,抛开狗血和小白的部分,这部作品本身仍是一部难得的佳作。其实我一直以为,写历史小说不如写架空,因为可以绕开一切既有的规则自己创造一个全新的世界,而基于真实历史的小说,则会受制于当时的历史条件,简而言之,你不能戏说的太过火,而且你必的查阅大量资料做功课,才能写得更靠谱,实际上发挥余地不大。所以要把历史小说写的引人入胜不容易,而蒋大的这部作品应该来说还是很扣人心弦的。
对于李元昊的传奇故事,很多人都了然于心。蒋大能够抛开李元昊,而从没藏氏入手来写这段西夏开国传奇,可说是女性写手从女性视角来解读历史的一种方法。事实上,没藏胭脂的角色塑造得相当成功,在追看该文的粉丝中,很多胭脂的台词都成为经典台词,比如“既然她们算不了什么?为什么你要把她们置于我之上!”又比如“你不需要别人的真心,你也不配——你只需要利益和算计就够了”,还有“你去娶一百个一千个女人好了!你娶一百个女人,我便嫁一百个男人。长生天在上,我没藏胭脂在此起誓,今生今世,我便是嫁一百一千个男人,也绝对不会嫁给你元昊! ”,句句读来都荡气回肠,把一个骄傲自信感情炽热的女子刻画得入木三分。
其实塑造这样一个有点刁蛮任性的角色是不太讨好的,在一开始,胭脂与元昊出征然后设计指婚回鹘公主时,我还是相当不喜欢这个冲动随性的女子。我一向以为,女人尤其是乱世中的女人,一定要聪明并且懂得审时度势,知所进退,而胭脂却自恃有国王的庇荫和元昊的爱情,就不可一世,忘记了自身并不具备强大的家族背景,忘记了自己的命运其实是受他人左右的,就像黛阿公主所说的一样,她们其实是一样的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胭脂甚至不如黛阿公主,因为她所依赖的家族已经没落,她甚至没有那个公主的名分。所以胭脂算错了,她以为贺兰山下的誓言可以为她带来一生的幸福,她以为那个两小无猜的人可以让她安心依靠,可她错了,而她的骄傲,她的自负,都绝不容许自己成为他人的笑柄。所以才会有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的决心。而从这一点看,她也确然不是元昊的良配,她会是一个好妻子,好母亲,好情人,但她做不了一位好王后,她要的,他给不了,而他需要的,并不是她。
对于恋人而言,谁都没有错,错的是他们的身份,他们的世界,他们的时代。如果他不是王子,她就可以和他相知相惜,饮马阴山,如果他是承平的天子,他也大可以不顾其他条件娶自己心爱的女人,而说到底,他们的性格,才是这场错位的爱情悲剧的根本原因,他和她同样骄傲,他不会为了自己所爱的女人放弃王权,而她则不能忍受和他人共享一位丈夫。
陌上谁家少年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少女的感情炙热如火,只是所托非人,到此时,我才开始同情这个骄傲的女子,在她任性的脾气背后埋藏的其实是一颗敏感又多情的心,而世间女子对幸福的期盼,其实无非都如此,既不要你的金银珠宝,也不要你的荣华富贵,要的只是白首偕老,不离不弃。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但是这个小小的心愿,与男人的江山社稷相比,是如此的微不足道,任她如何倾心相待,也不过是他皇图霸业中的一个点缀,永远不是第一位。她终于明白了,于是梦醒了,心碎了,放弃了,让种种缱绻情浓都譬如昨日死,今生今世,她只要得遇良人,有野利遇岂真心相待,若他不相负,她绝不负他。有很多人都说胭脂和遇岂的相逢过于戏剧,但是我仍然乐见她和他能够有个幸福的结局,尽管按照历史,他终于有一天因她而死,而她在他死后也变节从仇,但是蒋大把他们的感情写得很干净,让我真心地感动,即使是乱世,总有一个人会真心的疼爱你,保护你,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故事。
蒋大创作这篇文章显然有着极大的激情,不然不会每天都是半夜凌晨更新,所以这篇文章有着急就章文字粗糙的地方,但是瑕不掩瑜,它的故事性和可看性非常高,如前文所说,蒋大讲了一个美好的故事。因此,对于看故事的我而言,它是一篇不可多得的好作品,我真心的希望蒋大继续写下去,请给我们讲一个好故事,即使要我等待很久,我也愿意。
因为巩俐大妈说过——因为你值得
№2 ☆☆☆蒋胜男2007-09-18 17:54:2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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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一抹亮色——评蒋胜男之《铁血胭脂》 作者:晃晃悠悠
写历史小说,依我看来,有点类似填词,在既定的框架结构、平仄格律要求下丰富内容、填充血肉。又有点像指定原料的烹饪大赛,同一起跑线考验厨师对食材把握和组织手艺。完全意义上的真实历史早已不复存在,当我们捧着一页页历史的碎片,反复揣摩当时的世情沧桑、民族传奇,更多的是力图寻找串联这些碎片的关联线(人物的性格、思想、历史规律),赋予人物行为、言论(史实)一种合理的解释。解释又必须基于史实之上,我曾经看过许多历史小说,写着写着变了味,人物性格渐与史实相背离,不得已改成“架空历史”或者“戏说历史”,甚至是胡说历史。
蒋胜男之《铁血胭脂》,从开坑一直追到现在,大多数时间是保持沉默。看霸王文并不比吃霸王饭高尚很多,一样是享用别人的劳动成果而吝啬于付出回报。但是,在我痛下决心想说点什么的时候,发现无话可说。就人物谈人物、说些诸如“胭脂真有个性”,“元昊配不上胭脂,是个大混蛋”“我喜欢遇乞”之流对作者帮助甚微,而浮于表面的赞美,说些“大气啊恢宏啊”的套话,隔靴抓痒,私心揣度蒋猫会遗憾的感到评论者没有明白这篇文章。于是又把蒋胜男以前的《鹰王》、《魔刀风云》以及《妲己之死》捞出来过了一遍,大致的翻了翻西夏历史,打了个简易的底子。好,总算可以清清嗓子说两句了。
自蒙古军队的铁蹄踏上了贺兰山,西夏灭亡后,整个党项一族都消失得无声无息。很惭愧,我连《贺兰雪》都没看过,西夏的历史在我记忆中几乎是空白的,依稀是高中历史中成吉思汗东征西讨的时候,提到过西夏随宋、辽王朝一起灭亡。仿佛是嗑瓜子般,记不得谁先谁后,挨个被蒙古铁蹄给“嗑”掉了。托蒋猫的福,看了这本小说才开始逐渐有意识地去了解一些西夏历史。挑战这样一个历史故事,一方面史料很少,另一方面也未尝不是一种优势。作者发挥的空间大,更见功底。对读者来说,因为不了解,所以更新鲜,要不怎么说“月亮都是外国的圆”呢?那是一个段不为人们熟知的历史,蒋猫的笔为我们打开了一扇阿里巴巴之门,西夏的异域的人物啊风土人情啊英雄美女啊,还有政治阴谋、宫廷争斗、文化冲突,就这样猝不及防展在你的面前,叫人看着,这也新奇那也有趣。可贵的是蒋猫虽以胭脂元昊之间的感情纠葛为线来叙述西夏史,但并没有就宫廷说宫廷,一样以细腻的笔触铺张的写太子大婚、写榷场灯会(还是觉得少了点),研究党项名字起法,这些虽然是细枝末节,但绝对比宫廷争斗、飕飕飕的眼睛射箭更费功夫,更需要充分史料支撑。
选没藏氏作线索是一件很合算的事,一方面她覆盖元昊的一生,与元昊的前任李德明、继任拓跋谅祚关系也不错(废话,他儿子不就是她儿子么),作为元昊的青梅竹马,政治素质简直是现成的,能够轻易看穿别人看不懂的复杂关系;另一方面她作为西夏大族没藏族后人及野利族媳妇的身份,可以看到元昊也够不到的地方。还有谁比没藏胭脂更具延展性呢?谁?谁?有本事站出来!
人物性格的鲜明是本文的第二特色。蒋猫无疑非常偏爱胭脂,在她身上赋予美丽、智慧、武功、骄傲,还有太多同时代人所不可能具备的性格。以致于让人觉得除了她,没人配叫胭脂;很多个性化的语言,除了她,没有别人可以说的出来。
比如,讹藏屈怀氏……想了想又关切问道:“你今日进宫见大王,可曾去拜访过王后和咩迷妃?”
胭脂哼了一声,道:“我只挑我喜欢的人结交,不相干的人,我何必理她们!”
她嘶声竭力地叫道:“你不需要别人的真心,你也不配——你只需要利益和算计就够了!”
最有名的:胭脂僵硬地指着元昊,嘶声道:“你去——去娶卫慕家的女儿、去娶细封家的女儿、去娶费听家的女儿、去娶野利家的女儿、去娶往利家的女儿、去娶米禽家的女儿——各大家族族长们的女儿,你去娶个遍吧,你去娶一百个一千个女人好了!你娶一百个女人,我便嫁一百个男人。长生天在上,我没藏胭脂在此起誓,今生今世,我便是嫁一百一千个男人,也绝对不会嫁给你元昊!”
还有,“卫慕青兰你听着,要是再让我看到你那两只手搭到元昊的身上去,你伸左手我砍左手,伸右手我砍右手!”
这样的个性,让个把男人念念不忘,在一帮蠢丫头中脱颖而出、鹤立鸡群大抵不需费什么力气。只是太骄傲的胭脂,以为真的可以掌握命运,以为有真心可以抗衡阴谋,还是天真。正如李敖先生所言,“你以为你举得是你的手,投的是你的足,他们全被线上的老相好所操纵,这老相好,就是历史”
蒋猫对元昊的塑造也很成功,他内心起伏的那些转逆点刻画得很自然。
“元昊,你说过要娶我的,你说过你爱我,你对贺兰神山发下的誓言到哪儿去了?”胭脂愤怒中已经完全无意识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她充满怒火的悍劲早已经因为她的泪水而变得毫无力度:“你说娶我,现在却要娶别的女人;你说你爱我,爱我爱到把我变成别人的笑柄,让我去向别人屈膝吗;贺兰神山的誓言,难道你只是随口说说的吗?”
唯在元昊的眼中,这种软弱却是令他那冷硬的心中最柔弱的一角忽然被刺中了,有一点点的痛慢慢地锐利地越刺越深,他抬手为她拭去眼泪:“不要哭了,我们以后的日子还有很多呢,你永远都会是我最爱的女人,我真心想娶的女人,不必把别人放在心上,她们算不了什么!”
还有婚礼相遇的那一场,元昊站在那里,整个人一片冰冷,当野利遇乞傲然地揽着胭脂说“我的新婚妻子”时,胭脂那偎依在野利遇乞身边的小鸟依人之态,那娇笑声声,每一下都是在挑战他的克制底线。当胭脂充满了挑衅之时,他觉得自己已经是怒气的极限。  然而,野利遇乞只低低地说了一句话,胭脂忽然就变了,她甚至不再看他一眼,甚至已经放弃了今天的挑衅,元昊只觉得心中有一根弦忽然“呯”地一声断了。他站在那里,面无表情,眼中已经尽是杀气。那一刻,他唯一的念头,就是想杀人,杀了这个站在自己身边的人,杀了那个站在胭脂身边的人,杀了看到这一幕的人,杀了在场所有的人。
一股血腥之气自他的意念中弥漫开来,只觉得眼中所见已经蒙上一片血光,甚至已经闻到了一股浓浓的血腥气息。他漠然扫过殿中,一眼望去,竟是世人无不可杀。
相较之下(砖来了),配角笔墨太少,描写多数直白介绍,语言刻画草草,能举出来细细分析鉴赏的名言不多。离开文章之后,我对男二号野利遇乞的印象仅限于模糊的大好人,有胆子抢元昊的女人,仅此而已。还不如野利仁荣呢!
对后宫诸女呢,重点描写争宠和阴谋,差不多就要在脸上写“我是配角坏女人”了,就没有一个性格复杂些的。还有那个黛阿公主,不管主观客观别人是救了你好不好,你只念仇不记恩脑子也太白了;那个野利朱雀,咋这么不堪一击呢,还搞稻草人的把戏。后宫诸女生来就为了争宠,斗斗斗,一个例外也没有,并不是说“世界充满理解和爱”,那是骗小朋友的。但仅就人性而言,有正面反面,除了胭脂全是反派显然不太合理。女性内心的同情心及理解呢?全是敌人一个朋友也没么?西夏王宫的斗法与任何宫廷似乎没啥区别。用这些配角来衬托胭脂,哎,我心有不甘哪。
№3 ☆☆☆蒋胜男2007-09-18 17:55:1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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