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看朱成碧
主题:大家帮我考虑一下 [13]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今古的主编不喜欢千金掷,说要我就这个题材从头改写一遍,被我拒绝了。后来新武侠的编辑找我,我说就千金掷没卖掉,你看着办吧。新武侠的主编意见让我把开头改一改,说开头比较散乱。这个真让我困惑,一般网上的意见都是后面结尾处比较散乱,他却说前面比较散乱,让我稍微改一改。说实话我对千金掷用不用倒不是很在意,必竟只是三万字的一个短篇,也挣不了多少钱,不过我想和他们杂志搭上关系,以便能够把双曜引给卖掉,所以就答应改了。然而今天一整天都对着这篇东西无从下手。谁能给我点建议?
№0 ☆☆☆神三 2004-10-24 13:20:54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默,他说的开头是什么地方??
偶看啊看啊都没瞅出来前面哪里乱哪里该改。。难道他嫌你开始交待背景用太多字了没让裤裤猪脚早点出来吸引眼球???
№1 ☆☆☆冰牙2004-10-24 15:26:56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开头把背景烘托得宏大点,从奇峰叠起处入手,几条主线隐晦地带一带,总之把读者绕晕,要继续往下读,而且觉得开头吸引人那就ok勒。
 
至于具体怎么搞,俺缪看过缪发言权,总之俺觉得《93年》滴开头就灰长灰长棒。可以说所个龙头鼠身凤尾巴滴东西。
№2 ☆☆☆更夫2004-10-24 15:28:44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k
他那开头本就已经很吸引人了。。甜品小说开头的那果pose摆的都很惊艳滴。。。
№3 ☆☆☆冰牙2004-10-24 15:36:37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所谓开头乱大约是说不符合一般人阅读习惯。没头没脑的刺杀,没头没脑的就已经破了案。其实后文已经交待了很清楚,懂得历史背景的读者也能理解尹尝的做法,但是一般读者就未必了。
 
不如一开始就交待铺垫时代背景,玉大人被刺杀的背景,以及尹尝酷吏的手段等等试试。因为这三万多字情节一直比较紧张饱满,未免被人认为局促,不妨起头平实舒缓点。多加写字也好卖钱。
 
反正我最喜欢的是结尾。只要这个不改,都无所谓。
№4 ☆☆☆虎虎虎2004-10-25 10:59:43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ft,编辑们的眼光总是诡异的。
可惜双耀引太长,要不卖给奇幻多好啊~~
至于楼上那个什么同学,93年那种开头,编辑们只有看着吐血了
№5 ☆☆☆风盈袖2004-10-25 13:37:50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说句老实话,当今天下,谁能写出93年那样的开头?
    
№6 ☆☆☆蒙面砸场2004-10-27 17:40:47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绝对赞成。但是更夫的意思不过是说模仿那种气氛而己,您就不必掐字眼了。
№7 ☆☆☆神三2004-10-27 18:09:25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哼哼,虽然你用非常讽刺的口吻说“您”,不过呢,我觉得模仿气氛也是不可能的。
 
   最容易模仿的莫过于“历史又翻开了新的一页”以及“当时的人们并没有意识到”,更进一步,只能从几位结构主义大师身上入手了,因为他们是注重结构,所以他们的结构容易吞噬模仿者,也因为他们是大师,所以自身文字的高度无法被模仿。
 
   后来者,往往没有意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除非他能拥有更开阔的世界。
 
  
   我没有看过你的文章,不过如果有人说你的开头太散乱的话,你不如让主角的悬念从一开始就出现,如同《百年孤独》的开篇,先点出角色,然后铺陈案情,将主角的命运串连起来。这样的话,即使你前面是刺杀与破案,也不会在主角出现的时候显得突兀。因为突兀的出现已经借助读者看文章的第一眼印象消除了。
№8 ☆☆☆打倒三水2004-10-27 23:33:55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干嘛要打倒我?我做错了什么?尊称一下“您”又有什么不对吗?人都说礼多人不怪,咱礼多人反而怪了。
你也好,更夫也好,看都没看过,整个一添乱子来着。我不过是想要看过的人提点具体可操作的建议,结果被您二位来高屋建瓴地给我来一通,让我头都晕了。
№9 ☆☆☆神三2004-10-28 13:11:06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是啊,没看添什么乱。还不快去看。
№10 ☆☆☆虎虎虎2004-10-28 14:04:11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向你提出建议是基于几点考虑,我看过你一些文章,得失大抵知道些。还有编辑的口味大抵也是知道些。
    
    不识好人心,下次见面,你请客。
    
№11 ☆☆☆没看过也看过2004-10-29 08:49:22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你是清欢?
№12 ☆☆☆神三2004-10-29 19:01:55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滑~好久不发言,真是令人吃惊啊……
№13 ☆☆☆小心翼翼2004-10-30 14:23:41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回复此贴子

名字:
选择图案:
内容:
(注意:一次最多可提交5000字,且一次最多可提交三张尺寸在1024*1024范围内的图片,超出部分请分次提交!)
图片链接:
(贴图规则)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