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广告
晋江论坛网友交流区空剑峰
主题:踢馆 [3]
收藏该贴
已收藏
只看楼主
姓晴的,你想活埋人哪,挖了这么个坑不填上就跑去喝酒,有点职业道德的话就该在坑旁立一块牌子让人绕道避行。
真是个该判刑的家伙。
№0 ☆☆☆读者某甲 2003-01-26 11:55:07留言☆☆☆  加书签 不再看TA

作者创作必然有其低潮期啊,不可能每天文思泉涌,更何况也不一定什么事也不做,天天就在电脑面前写文章吧,她们一般也有自己的工作学习要照顾,作为读者,也应当谅解才是!
№1 ☆☆☆读者某甲2003-01-26 12:43:54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汗,不是我愿意喝酒呀,年关到了,一些应酬躲也躲不过,每天喝得像条酒虫……呜……能写出来才奇怪了。不过我昨天还是写了4000字,可以交差啦。
№2 ☆☆☆晴空2003-01-26 13:16:55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你你你,真的去喝酒不管偶们啦,555~
№3 ☆☆☆suidinger2003-01-26 19:22:20留言☆☆☆ 
加书签 引用 不再看TA

回复此贴子

名字:
选择图案:
内容:
(注意:一次最多可提交5000字,且一次最多可提交三张尺寸在1024*1024范围内的图片,超出部分请分次提交!)
图片链接:
(贴图规则)


返回上层 管理 返回本版块首页返回交流区首页返回主页

 

只看楼主